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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经贸函[2002]452号


关于举办清洁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及顺德市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省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省直有关部门及资产经营公司:

为加快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步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预防,促进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转变,加大学习和宣传《清洁生产促进法》力度,推动我省企业有效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经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研究决定,举办清洁生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邀请国家有关部门专家介绍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背景及有关情况;

    (二)国家经贸委有关专家讲授全国清洁生产试点及开展情况,通过案例介绍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制定;

(三)清洁生产的技术要求、企业清洁生产审计等操作程序;

(四)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及其应用,公布广东省第一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2年8月8日至9日

7日下午报到,8日上午9时开大会)

地点:华泰宾馆迎大会议室(广州先烈南路23号)

三、参加人员:

    市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主管科长,55户省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负责人,省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及各地自愿报名参加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有关事宜

    (一)请各市经贸局(经委)负责落实本市省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参加培训班。

(二)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于八月五日前报会务组(见回执)。联系电话:83358842、83353293,联系人:杨红、张芳,传真:83352049。

(三)培训费用由派出单位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省经贸委资源处联系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联系电话:83133257   联系人:李晓燕

 

                               二ΟΟ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