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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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经贸函[2002]452号
关于举办清洁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及顺德市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省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省直有关部门及资产经营公司:
为加快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步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预防,促进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转变,加大学习和宣传《清洁生产促进法》力度,推动我省企业有效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经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研究决定,举办清洁生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邀请国家有关部门专家介绍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背景及有关情况;
(二)国家经贸委有关专家讲授全国清洁生产试点及开展情况,通过案例介绍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制定;
(三)清洁生产的技术要求、企业清洁生产审计等操作程序;
(四)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及其应用,公布广东省第一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2年8月8日至9日
(7日下午报到,8日上午9时开大会)
地点:华泰宾馆迎大会议室(广州先烈南路23号)
三、参加人员:
市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主管科长,55户省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负责人,省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及各地自愿报名参加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有关事宜
(一)请各市经贸局(经委)负责落实本市省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参加培训班。
(二)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于八月五日前报会务组(见回执)。联系电话:83358842、83353293,联系人:杨红、张芳,传真:83352049。
(三)培训费用由派出单位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省经贸委资源处联系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联系电话:83133257 联系人:李晓燕
二ΟΟ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