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粤经贸函[2003]31 


 

关于制订2003年度典当行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商业局):

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制订2003年度典当行发展规划的精神,现就编制、上报2003年度典当行发展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规划的指导思想

制订2003年度典当行发展规划,要继续坚持因地制宜、稳步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竞争、规范经营,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指导思想。严格掌握申请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确保规划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质量。

二、新增典当行的原则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典当行的合理布局,将综合考虑各地经济总量、人口规模、市场需求情况、已有户数、典当行经营绩效、规范化水平、前两年新增典当行数量及准入执行情况、拟新增典当行的条件等因素。

(一)优先考虑空白点。优先考虑安排有发展条件也有市场需求的空白地区新增典当行。

(二)促进适度竞争。既要防止盲目发展,也要鼓励适度竞争。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典当行户数明显偏少的地市,可以考虑通过增设新机构来打破垄断,促进行业水平提高。

(三)发展规模经营。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注册资本规模大的典当行;优先让有实力的大公司、大企业进入典当业;优先准许经营规模大、资金使用效率高、经济效益好、运作规范的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

(四)严控制申报数量。各市要切实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总量、经济活跃程度、人口规模等市场情况,已有户数、现有典当行运作等情况做好规划。严格控制数量,一般地市一次新增原则上不得超过2户。

三、规划的内容

(一)制订规划的依据。包括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现有典当行布局及总体运行情况、典当业务的市场需求情况、典当行规范运作及违规处理情况等。

(二)拟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户数和分布。

(三)拟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名称、住所及拟投入〈拨付〉的注册资本(营运资金)数额。

(四)拟新增典当行的股本构成情况。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审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要按照《公司法》、《典当行管理办法》和国家经贸委的有关精神、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1、对拟新增典当行的法人股东2002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查,调查其投资能力,确认其投资资格;

2、对个人股东出资的,应当确认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防止非法集资入股;

3、对拟任典当行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4、对于拟增设分支机构的典当行要综合审查其注册资本数额、营业期限、经营(包括资金使用率、盈利水平、业务稳定性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对其申报资格进行确认。

(二)请各市于2003年1月24日以前将规划报我委。除上报正式文件外,文件正文用WordWPS的格式,表格用ExcelWPS的格式,并以电子邮件另发送我委。

 

联系人:许晓雄

联系电话:020-83133452

电子邮箱:xxx@gdet.gov.cn

 

 

OO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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