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粤经贸函〔2003〕166号
关于组织广东省民营企业考察团
赴湖北考察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省工商联、省私企协会及有关企业:
省政府定于2003年5月29日至6月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广东—湖北(武汉)经济贸易合作洽谈会”。为做好会前的对口交流和项目对接工作,确保会议取得预期的成效,组委会决定在会前组织部分民营企业赴湖北省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目的
通过考察交流,进一步了解湖北省暨武汉市商贸流通、餐饮服务、建筑、旅游、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需求,进一步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品牌转移、资产重组等途径,建立区域性的大型连销企业(或专卖店)、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建立新型的经销代理关系,联手开发两省旅游、城建和房地产资源,拓展广东产品和流通业新的发展空间。
二、考察团组成
考察团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工商联、省私营企业协会联合组织,省经贸委副主任、省经协办主任巫开立担任团长,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郑家强、省工商联经济部陈世芳部长和省私营企业协会费明福副会长担任副团长,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处何左贤副处长担任秘书长,省旅游局一名副处长(或科长)和省经贸委贸易市场处一名科长担任副秘书长,以省流通龙头企业、商贸流通、餐饮服务、旅游、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的重点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约20家)。同时邀请部分新闻单位派记者随团出发。
三、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从3月18日至3月22日(共五天)
考察线路:武汉、江汉平原(仙桃、荆州)宜昌。
日程安排:
3月18日下午 |
从广州乘机到汉口 |
晚上 |
住武汉市,代表团预备会议 |
3月19日上午 |
与省座谈 |
下午 |
与市座谈 |
3月20日上午 |
参观武汉市区有关商业、餐饮、房地产网点(小区) |
下午 |
座谈交流(与湖北省民营企业及武汉市企业洽谈) |
3月20日晚 |
从武汉市乘车到仙桃,在仙桃住宿 |
3月21日上午 |
参观考察仙桃市商业、房地产设施和规划园区并座谈交流; |
下午 |
赴荆州并沿途考察 |
晚上 |
座谈交流(住荆州) |
3月22日上午 |
赴宜昌参观市区商业、房地产网点 |
下午 |
座谈交流 |
晚上 |
住宜昌、代表团小结会 |
四、有关要求
(一)考察洽谈活动原则上统一安排,统一行动。一些有意向或条件较成熟的项目,在考察活动结束后,有关企业可自行对接洽谈。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按上述考察团要求的行业组织发动具有合作意向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参团,尤其是省工商联和省私营企业协会要广泛发动所属重点会员企业参团。
(三)参团的企业要准备好企业简介和投资合作意向100份。
(四)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地做好组团工作,并将报名回执(见附表)于3月13 日前传真我委。
(五)费用预算。
1、五天行程标准收费每人1620元,住单房每人收2370元;
2、考察结束后如自愿参加旅游资源考察的,另按标准收费,每人830元(2天)。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
杨城副处长:83133373、13903011220
陈绩科长:83133374、13902799980
传真:020-83133274、83133374
附件: 民营企业考察团报名回执
二OO三年三月五日
附件:
民营企业考察团报名回执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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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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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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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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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人员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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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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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意向 (15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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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由我委 统一购票 |
是□ 否□ 人数: | ||||
住宿要求 |
单间 间,双人房 间 |
备注:本表请于3月13日前传真到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
传真:020—83133274、83133374
电话:020—83133373、8313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