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文件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粤经贸资源〔2003〕411号


 

关于举办“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授牌仪式

暨第二期清洁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市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省直有关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有关协会及省清洁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试点企业:

根据《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联合组织清洁生产技术专家对申报“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有关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认定22家企业为我省第一批清洁生产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面推动全省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发展,经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共同研究,定于11月3日至4日在广州举办“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授牌仪式暨第二期清洁生产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3年11月3日至4日

地点:广州市东山宾馆中心会议厅

报到时间及地点:11月2日下午14∶00-22∶00在东山宾馆大堂(广州市东山区三育路44号,电话:020-87773722);3日上午8∶30-9∶00在中心会议厅入口处。

二、主要内容

(一)清洁生产企业授牌仪式:由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有关领导向22家清洁生产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清洁生产培训班:

1、清洁生产促进法辅导;

2、清洁生产基本知识;

3、清洁生产审核及实施方案;

4、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示范工程介绍;

5、企业典型经验介绍。

三、参加人员

(一)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环资委有关领导到会指导;

(二)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的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地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知县级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有关人员参加;

(三)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名单附后)、清洁生产试点企业;

(四)省直有关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及有关协会;

(五)有关新闻单位及各类自愿参加培训的企事业单位。

四、其它事项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收取会务及培训费450元/人。请各单位将参加人员回执于10月29日前传真至省环保产业协会。

联系人:区军、李鸿涛

电 话:020-83557285

传 真:020-83549912

 

附件:1.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2.参加人员回执

 

 

省经贸委           省科技厅            省环保局

二OO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