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企业局

召开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立法工作座谈会

 

6月13日和6月19日,省中小企业局分别邀请企业界与学术界部分代表及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立法对象、立法宗旨、立法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怎样做好这项工作等问题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省经贸委主任刘富才和副主任罗坚生分别参加了座谈会并做了重了讲话,省经贸委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刘焕泉主持了座谈会,负责中小企业立法工作的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处何佐贤同志对立法工作情况作了说明。

举行这两次座谈会,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落实省人大2003年有关民营经济的立法规划,加快依法治省进程,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上新水平。到2002年,我省已有私营企业25.9万户,注册资本3380.1多亿元,分别居全国位第二和第一;全省有个体工商户175.3万户,注册资本436.2亿元,均居全国第一。截止2002年底,我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达到21027户。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立法进程,对于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提升内源型经济的整体素质,促进内源型经济与外源型经济的协调发展,必将产生极为重要的作用。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省政论法制办等部门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人大法制委的负责人介绍,这部已经列入广东省今年立法计划的法规暂命名为《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现在仍在调研阶段,不管最终名称如何,立法的目的都是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而不是进行管制、限定。与会代表就立法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加快立法进程,对于维护和保障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利益,激发广大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创业热情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对立法对象、立法宗旨、立法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意见与建议。

 

会后,省经贸委主任刘富才接受了广东电视台的采访。

(资料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