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粤经贸电力〔2004〕2号


 关于下达2004年广东省错峰

用电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省广电集团公司:

入冬以来,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拉动下,我省全社会用电量继续保持旺盛的需求,目前我省电网统调负荷维持在2100万千瓦的高负荷水平,比去年同期负荷高出450万千瓦。由于目前统调机组正处于检修高峰期,计划检修容量在390万千瓦至560万千瓦之间,西电输送功率从2004年1月1日开始白天峰由218万千瓦降至56万千瓦,晚峰由339万千瓦降至170万千瓦,系统可调出力严重不足。按照我省今年电力供需状况分析,这种紧张的形势在6月底以前将呈加剧趋势。为缓解我省高峰时段电力供应不足的压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供应紧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考虑地区电网限制、电力平衡情况、错峰潜力、经济效益等因素,我委制定了2004年全省错峰用电计划,错峰负荷306万千瓦。现将计划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市要继续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电厂顶峰发电实施办法〉和〈广东省错峰用电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经贸电力[2001]696号)文件确定的原则,积极采取轮休制度、避峰用电制度、负荷控制措施等办法,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在确保居民生活用电、重要外资企业和承担国家重点工程任务的企业用电的前提下,合理选择有错峰潜力的用户,制定切实可行的错峰方案,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方案落实到位。错峰方案实施后,各市的统调负荷指标将严格按照季度电力生产计划中下达的指标执行,对错峰措施不落实而超计划用电的地区,省网将采取强制限电措施。请各市经贸局于1月10日前将本市错峰用电方案及落实情况报我委电力处。

联系人:莫建斌,联系电话:020-83133376。 

附件:二00四年广东省错峰负荷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OO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