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东经贸考察团
赴湖南省考察的紧急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4〕22号)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惠州、韶关市经贸局(经委、商业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省广业、广弘、广晟资产经营公司,省交通、粤电、外贸、丝绸、物资集团,省工业、流通业龙头企业,重点民营企业:
为了做好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团考察湖南省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推动粤湘两省间的经贸合作,我委决定组织广东经贸考察团赴湖南省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目的
了解湖南省的市场需求、经济发展情况和投资环境,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加大两省产业对接力度,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的有效途径,为广东党政代表团访问湖南准备一批签约项目。
二、考察团领导机构
团 长: | 巫开立 | 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巡视员, 省经协办主任 |
副团长: | 冯惠钊 | 省经协办副主任 |
| 郑家强 | 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 |
| | 韶关市政府一名市领导 |
秘书长: | 黄建明 | 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副处长 |
副秘书长: | 吴燕芬 | 省经贸委贸易市场处科长 |
三、考察团成员
1、广州市经委、商业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惠州、韶关市经贸局分管经济协作的副局长;
2、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集团分管投资的负责人;省工业、流通业部分龙头企业分管投资或采购的负责人,有关民营企业负责人。
3、为了结合做好邀请湖南组团参加我省第三届“山洽会”的前期工作,请韶关市另外派一名市领导担任经贸代表团副团长。
四、考察安排
1、考察时间:2月9日至2月13日
2、考察路线:长沙—益阳—常德等市
考察团成员请于2月9日上午8:30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候机楼1号门集中,乘坐9:30的CZ3376航班赴长沙。
五、考察费用
往返机票自理,食宿费每人1500元(单房另计)。
六、具体要求
1、为便于与湖南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进行交流洽谈,各市经贸局(经委、商业局)要事先了解本市企业与湖南的合作意向,并形成一个简要的材料100份;参团企业请准备企业简介或宣传单本100份,报到时交秘书处统一分发。
2、考察期间,请团员不要中断考察或随意离团,如交流洽谈中有合作意向的,可在统一活动结束后,再自行安排洽谈。
3、请参团代表按附件要求填写后于2月5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我委经济运行处。
传真:020-83133274、83133374
电子邮箱:yxc@gdet.gov.cn
联系人:广东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 陈绩(1331881****)联系电话:020-83133374
附件:广东经贸代表团报名回执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