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粤中小企〔2004〕005






 

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局2003年工作

回顾和200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中小企业局2003年工作回顾和2004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

 

附件:广东省中小企业局2003年工作回顾和2004年工作安排

 

省中小企业局

OO四年二月三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03年工作回顾和2004年工作安排

 

一、2003年工作回顾

2003年,是省中小企业局工作开局的第一年,也是历史上省委、省政府对民营经济工作最重视的一年。新的一届省委、省政府作出的第一个决策,就是理顺民营经济宏观管理体制,成立了省中小企业局;召开的第一个高规格的会议,就是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的第一个决定,就是《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三个第一”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广大民营企业深受鼓舞,积极性空前高涨。民营经济出现了新的发展潮,形势十分喜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民营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其他类型经济。2003年,在全省新登记的10.5万户各类企业中,国有和集体企业1.7万户,同比下降17.6%;私营企业8.16万户,同比增长29%。国有和集体、私营、外资企业新登记企业数的比例依次为167862003年末,私营企业32.3万户,比2002年末25.86万户增长24.9%,注册资金4522.8亿元,增长33.8%;国有和集体企业31.6万户,比2002年末37.84万户下降16.6%,注册资金11902.7亿元,增长0.9%。这一降一增,私营企业年末实有户数首次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2003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36.2万户,同比增长7.7%,总数达到185.5万户。2003年末共有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9246户,比上年增加2231户,增长31.8%,完成产值4248.47亿元,增长29.9%,增幅较同年全省工业产值增幅高出4.1个百分点,民营工业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23%,拉动工业产值增长5.9个百分点;个体、私营企业上缴税收340.53亿元,增长21.4%,高于全省增幅3.6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完成出口总额113亿美元,增长1.7倍,高于全省增幅150个百分点。我省GDP增幅创近几年历史新高,民营企业功不可没。

二是民营经济发展有力地推进了国有企业改革。据统计,全省有1467户民营企业参与了国有企业改革,在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不足、下岗职工再就业难等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与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密切相关。

三是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实施外向带动战略的生力军。全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达14776户,占全省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总数的76.2%,其中新增8576户,占现有户数的58%。私营企业出口已占全国私营企业出口的32.4%,占全省出口总额的7.4%,提高了3.9个百分点。

四是科技型民营企业已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全省各级科技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达5920户,其拥有高新技术产品3000多个,占全省的80%以上。在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民营科技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80%以上。新创办的科技工业园区进园企业几乎100%是民营企业。

五是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镇域经济迅速崛起,产业聚集产生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正日益凸现。出现了不少以民营经济为特色的专业镇,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生产、销售和配套服务体系,产品享誉省外乃至国外市场,如大沥铝材、官窑玩具、西樵纺织、石湾陶瓷、小榄五金、古镇灯饰、虎门服装、乐从家具、恩平麦克风、开平水口水龙头、惠东吉隆时尚女装鞋等。

省中小企业局作为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主管部门,226日挂牌成立以来,就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法规、政策,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过去的一年,省中小企业局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经贸委党组的直接指导下,积极主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各项工作开局良好。完成了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2月中旬,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刚结束,省经贸委党组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贯彻,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就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如何贯彻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指导。按照游宁丰副省长的指示精神,着力于抓重点抓典型促发展,先后总结推广了广州、潮州等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和广州美晨集团、立白集团、白云电器集团、金发科技等民营企业做强做优的先进经验。为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问题,1110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召开了贯彻落实《决定》工作座谈会,欧广源副书记、游宁丰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对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尤其是贯彻《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二)加大民营经济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政策措施:一是与省外事办联合举办了广东民营经济情况介绍会,向美国、英国等25个国家驻穗总领事或商务领事介绍我省发展民营经济的情况及政策措施。二是与广东电视台联合举办了2003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中小企业电视论坛”,论坛有省长顾问及国内外专家参加。三是与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广东电视台联合拍摄了十四集《风正帆悬——来自广东民营经济的报告》电视系列专题片,并在广东卫视播出。四是在“2003年粤台产业合作论坛”会上,向台商介绍了我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举措及合作方向。五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编印《广东民营经济信息》等方式发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信息,并举办两期免费培训班,讲解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有关政策措施。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办理人大代表提案、省政协委员议案30余件。

(三)推进民营经济法制建设,法制环境得到初步优化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决定》,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制化轨道:一是年初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指导意见》,年底又将一年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有关情况向国家发改委作了专题报告。二是省中小企业局作为《广东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条例》的起草单位,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等各项工作,多次召开了民营企业立法工作座谈会。目前,已完成了该条例的送审稿。三是配合省委政策研究室提出了《决定》12个配套文件的分工起草方案,并负责起草其中的《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围绕这两个配套文件,制订了《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编制办法》、《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家评审办法》、《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等多个政策性措施和办法。四是将省领导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讲话、《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编印成册,先后共印刷了2万册并免费派送给有关部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这些办法、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初步克服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形成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四)推动民营企业加强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民营企业市场领域进一步拓宽

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一是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了10月份举办的广东—湖北(武汉)经贸交流合作洽谈会,达成15个合作项目协议(意向),总投资近20亿元。二是推进民营企业加强省内区域经贸交流与合作,组织民营企业分别赴河源、汕头、湛江、深圳等市参加各种形式的经贸洽谈会,成效明显。三是组织广东省中小企业考察团出访意大利、英国,加深了解,扩大交流,为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汲取了宝贵的经验。

民营企业的市场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在2003年第94届秋交会上,我省有881家企业参展,其中民营企业有317家,比上届增长28.3%,成交额占秋交会总成交额的24.3%。据统计,全省新批准到境外投资的企业77家,其中民营企业就有30家,协议投资额2.18亿美元。

(五)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

为了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投融资渠道,完善民营企业服务网络:一是在对全省民营企业投融资担保现状和内部信用风险管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待省政府批准后正式颁发。二是7月下旬,赴浙江、山西两省考察学习,形成了《浙江山西发展民营经济及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情况调研报告》报省政府,并根据游宁丰副省长的批示向各市作了宣传推广。三是85日与香港交易所等部门联合主办了香港上市(广东)专题研讨会和115日与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联合主办了“广东省民营企业国内上市座谈会”,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传递了有关企业上市融资的最新政策信息。四是组织4个单位32个项目向国家申报“2003年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调动了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和服务机构、民营企业合作的积极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省现有担保机构45家,比2002年末的18家增加了27家;注册资金37.81亿元,平均每户8402万元;累计担保笔数3238笔,担保总金额127.62亿元,担保放大倍数3.38倍;受担保企业增加就业人数13.69万人,增加销售收入234.31亿元,增加税利14.86亿元。全省(不含深圳)共有民营控股的国内上市公司20家,占全省上市公司总数64家的31%;已在证券监管部门辅导备案拟上市的公司48家,占拟上市公司总数71家的68%

(六)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步伐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政策的导向作用,认真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一是组织了2003年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申报。二是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并下达了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

民营经济投资增长迅猛,投资达1633亿元,增长30%。据统计,省财政下达导向计划项目750多项,总投资近80亿元。此外,通过适度扶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其通过举办技术培训、技术专题研讨会、专家咨询等活动积极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一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服务机构举办了多形式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其中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就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16期,培训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管理人员4000多人。

(七)民营经济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指导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网络基本形成。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有18个市成立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主管部门。二是建立了省协办单位工作网络。通过工作网络这种形式,迅速落实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南方日报内参和《信访摘报》所反映的民营企业做强做大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的批示,及时解决了有关问题。三是乡镇企业工作得到加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乡镇企业工作职能由省农业厅划转到省经贸委,在省中小企业局加挂省乡镇企业局的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在这次调整中我们坚持做到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并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基本完成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布置的各项工作。

总之,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少困难,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在省直机关作风建设年评比活动中,省经贸委因为积极抓民营经济工作而受到了表扬。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政策措施的落实还不很到位,立项难、融资难、用地难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政务环境亟需进一步优化;营商成本高、企业负担仍然很重;多数企业离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距离,发展层次仍然较低。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立足根本,团结奋斗,励精图治,注重实效,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4年工作安排

2004年省中小企业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重点解决三难(中小企业立项难、用地难、融资难)和打响一个品牌(办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使之成为一个品牌)。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继续抓好“一、二、三、四、五”项工作,即:加快一法二系建设,着力推进三个创新,重点扶持四类企业,致力优化五个环境。“一法”,即加快民营企业立法,使民营经济发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系”,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真正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些共性、关键性的问题;“三个创新”,即致力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综合素质;“四类企业”,即着力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五个环境”,即致力优化法制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为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加强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突出抓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视察《广东省民营企业产品博览会》时的讲话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积极申请并办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为难以进入广交会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搭建一个更高的平台,营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品牌,促使广东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二是探索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继续组织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参加各种经贸洽谈、技术合作等活动,引导珠三角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到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投资发展。三是组织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参加在青岛举行的第三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和国家、省举办的其它经贸活动,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拓展发展空间。四是在CEPA框架下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引导粤港澳三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强交流与合作,尤其是要鼓励民营企业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利用香港成熟的商贸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继续落实《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

一是推进“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并进入正常运作。联席会议由欧广源副书记、游宁丰副省长担任召集人,并在省中小企业局设立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负责与省直有关单位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工作。认真做好召开联席会议尤其是第一次联席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有效发挥联席会议在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政策方面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要对2003年省财政专项资金和有关扶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要认真研究2004年省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使扶持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通过办好《广东中小企业服务网》、《广东中小企业信息网》和《广东民营经济信息》等方式,及时把有关政策信息传递到有关部门和民营企业。四是支持国土部门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用地政策的实施办法》,对有关用地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难问题。五是加强对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配合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投诉。六是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认真做好人大、政协会议期间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完善发展民营经济法规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的立法进程

一是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并实施《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放心、放胆发展。二是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推进有关部门继续清除和修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三是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制定并实施《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等政策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四)引导民营企业做强做大,评选好百强民营企业

一是认真做好2003年度全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和跟踪服务工作。认定百强民营企业不仅要看他们的规模,营业收入的多少;也要看他们的运行质量,创利税能力;更要看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同时还要考核他们的诚信,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不能参评。通过综合评价,使评选出来的百强民营企业,不仅大,而且强,还要社会信誉好。二是建议省在适当的时候召开民营企业经验交流会暨百强民营企业表彰会。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大;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扩大出口,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使民营企业不断向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迈进。

(五)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决定》的要求,向省政府提出停止执行《关于地方各级政府暂停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通知》和加快审定实施《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建议。二是制定和实施《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单位认定办法》、《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示范单位认定办法》、《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办法》,开展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单位、信用担保体系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多渠道积极推动各级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服务体系建设。三是通过举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专业镇中小企业银企合作洽谈会等活动,加强银企合作,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四是努力改善中小企业创业环境,积极推进创业辅导体系建设,配合国家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工程”,开展“创业辅导基地”试点,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五是根据专业镇的特点及产业发展要求,着力培育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群簇发展,有效发挥专业镇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与经济效应,推动专业镇经济转型升级。

(六)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用好财政专项资金

一是充分发挥省财政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步伐,不断提高技术竞争力。出台并实施《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专家评审办法》、《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跟踪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效益评价办法》。支持在行业集聚地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二是通过考察交流、培训学习等方式,借鉴发达国家、发达地区发展中小企业的典型经验,加快中小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步伐,推进民营企业吸纳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现代管理理念,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增强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配合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实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现代管理知识培训的力度。

(七)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全局、重点、热点问题

开展调查研究,既要注意宏观性、战略性,更要注意现实性、可操作性。通过调查研究,找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一是要总结推广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发展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经验交流会。二是要对《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努力寻找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用人难、用地难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八)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合作,促使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三股合力的形成

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促使省直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合力的形成。二是关注市级机构改革进展,推动各市尽快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管理机构,促使各地级以上市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合力的形成。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三是在局机关开展多形式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并在省经贸委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委内各处室的交流与合作,在委内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营造一个透明度高,办事快捷的政务环境,促使委内各处室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合力的形成。



</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