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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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财  政  厅

 

粤经贸投资〔2004〕81号 


关于申报2004年省财政预算挖潜改造资金

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粤发〔2003〕16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1〕74号)的精神,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九大支柱产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为切入点,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依靠企业技术进步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现将2004年省财政预算挖潜改造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省财政预算挖潜改造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安排原则

(一)突出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效应。从产业政策、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营造出良好投资环境,不断提高技术改造项目的质量,激发民间资金、资本市场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热情,强化政府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加强对社会资本和银行贷款投向的引导作用

(二)突出扶优扶强。围绕解决当前制约我省经济发展中的“瓶颈”及热点问题,引导扶持大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在主业上做精做强做大,培育一批“单项冠军”和“领航旗舰”。

(三)强化科学论证,加强资金监管。为改进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计划编制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公开性、规范性,将进一步加强专家评估论证环节。坚持科学评估、择优支持、公正透明、相对集中、保证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编制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省财政厅会省经贸委将联合制定广东省级财政挖潜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现有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以贴息为主,试行招投标。在不降低审核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对大企业集团和骨干重点企业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项目的贴息额度。选择部分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招标试点,并逐步完善招投标工作制度。

二、2004年全省技术改造项目重点领域

(一)提升九大支柱产业竞争力。重点支持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报告提出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把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作为技术改造重点领域支持的主要内容,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做精做强做大。

(二)振兴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汽车制造、输配电设备及电工器材、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子装备、医疗器械、船舶制造七大行业75类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支持省认定的20家大型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做强做大我省装备制造业。

(三)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重点支持已获得国家和省评定的名牌产品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出口规模,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列入《广东省培育名牌产品指导目录(工业类)》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品牌成长,尽快创名牌。

(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分类指导、梯度推进、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方针,积极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支持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进行产业转移的重点项目,包括资源型合作、生产型合作、科技型合作类项目。支持利用山区资源,发展资源深加工项目及有特色的优势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五)企业信息化。重点支持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重点骨干企业进行信息化的示范性改造项目,以及为企业信息化服务的骨干软件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接到通知后,各地市经贸局(经委)、省属有关单位即可根据2004年的技术改造投资重点领域,组织项目申报。对需要申请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由各市经贸局(经委)会同市财政局审查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可于4月底和5月底分两批申报当年计划。

(二)初选重点项目。由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申请财政支持的项目分专题汇总,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申请报告、资质证明、审计报告、管理水平、投融资能力以及项目可行性等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确定重点项目初选名单并在省经贸委网上公示,七日内无异议的由省经贸委组织有关地市经贸局(经委)、省属有关单位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批、项目资本金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划款凭证复印件或银行省级分行出具的正式贷款承诺函(须编文件号)等。然后再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分优、良、中、差列出建议扶持名单。

(三)编制重点项目资金计划。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对专家评审的重点项目建议名单进行审查,确定重点项目资金计划后,联合行文报送分管副省长、常务副省长批准。

(四)安排下达项目计划及资金计划。经分管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审核确认后,由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项目计划(含财政资金安排方式和数额),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计划

四、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技改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和目录按《关于申报省挖潜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函》(粤经贸函〔2003〕524号)要求办理,可从经贸公众网上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gdet.gov.cn)。不需申报财政资金的项目,暂按现行办法和渠道办理,待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按新办法执行。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OO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