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粤中小企〔2004〕11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继续举办
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继续举办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网上招聘活动,将它作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
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动员本地区中小企业参加招聘活动;同时,要为中小企业参加招聘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对中小企业开放必要设施,提供上网条件,延长企业在线时间。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