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粤经贸办〔2004〕30号
关于做好全省产业集群发展经验交流会
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
根据省领导指示,为总结、交流全省产业集群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产业集群工作,省经贸委拟于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告)在中山市召开“全省产业集群发展经验交流会”。
为做好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全面了解我省产业集群发展情况,请各市对本地区发展产业集群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于5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先进典型镇(每个地级以上市原则上不超过2个)的材料连同软盘一起报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或发E-mail至richarddai@gdet.gov.cn。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编:510030
联系人:戴怡富
联系电话:020-83133224 传真:020-83135859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