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粤乡企〔2004〕7号


 

 转发关于开展创建2004年度全国

诚信守法乡镇企业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2004年度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活动的通知》(农办企[200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今年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的评审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2004年度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认定表(含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2、企业信用简介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

二、申报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我局技术进步处。

三、荣获2002年度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称号的企业须重新申报认定,申报材料与上述相同。

联系人:韩仲明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35846,传真电话:020-83135851

 

 

OO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