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粤乡企〔2004〕5号


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乡镇企业

蓝色证书培训工程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乡镇企业蓝色证书培训工程规划〉的通知》(农企发〔200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不仅有利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提高乡镇企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增强乡镇企业国际竞争力,而且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民收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特别是我省经济发展和农村城镇化速度较快,乡镇企业和农民工也比较多,对乡镇企业员工和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尤为重要。为此,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乡镇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放到突出位置,认真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根据农业部下达到各地的“蓝色证书”培训指标,我省的培训任务较重。因此,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的培训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工作措施,并分解指标任务,层层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蓝色证书”培训工程顺利实施。

三、积极协调,争取支持。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的重要意义,努力争取党政领导、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争取开展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的支持,列入专项经费预算,以保证“蓝色证书”培训工程的实施。

    四、密切配合,广泛开展培训工作。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建立和完善培训机构和网络。加强与劳动、职介、用工、教育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培训资源,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活动。重点放在县、镇开展农民工的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培训与就业结合起来,有针对性进行培训,提高培训就业率。同时,积极引导和协助乡镇企业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强化企业自主培训的功能,企业要依法履行对员工进行岗前、在岗教育和培训的责任和义务,切实搞好职工培训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使“蓝色证书”培训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此项“蓝色证书”培训工作由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中心承办,有关培训工作可径与该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511号七楼,联系人:周伟诚、何秀冀,联系电话:37606728、37606798 ,邮编:510075)。

 

附件:2004—2008年“蓝色证书”各市培训指标

 

 

OO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