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乡 镇 企 业 局
粤乡企〔2004〕8号
转发农业部关于评选第五届全国
乡镇企业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农业部《关于评选第五届全国乡镇企业家的通知》(农企发〔2004〕6号)转发给你们。决定推荐候选人的市,请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在8月15日前报我局综合处,以便按时上报农业部乡镇企业局。
联系人:林建荣,张莉莉
联系电话:020-83135852,83135861
传真:020-83135859
附件:
1.农业部《关于评选第五届全国乡镇企业家的通知》
2.第五届全国乡镇企业家名额分配表
3.我省被评为第四届全国乡镇企业家和复评合格的全国乡镇企业家名单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