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粤乡企〔2004〕9号


 

关于参加全国首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

成果与乡镇企业对接暨产品

展览会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建立沟通产学研之间联系的平台,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交流,更好地解决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自主创新机制不健全、技术创新人才不足、技术装备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低等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以及展示乡镇企业品牌产品等,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定于2004年11月底或12月初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全国首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乡镇企业对接暨产品展览会(详见附件)。为做好参展组织工作,我局委托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中心承办具体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重视此次活动并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积极组织企业报名参加,请各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及联系办法:7月—9月为宣传发动期,10月初为企业报名期,10月15日前请各市将参展企业情况汇总后报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511号,邮编:510075)。

联系人:毛广湘

联系电话:020-37606738    传真:020-37606498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首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乡镇企业对接暨产品展览会的通知》

  

 O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举办全国首届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乡镇企业对接暨

产品展览会的通知

(农办企[200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局: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在经济总量迅速增加的同时,技术创新能力也不断增强。但从总体上看,乡镇企业仍存在自主创新机制不健全、技术创新人才不足、技术装备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低等问题,而且已经成为制约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使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迅速转化成生产力,尽快提升乡镇企业的科技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我部乡镇企业局决定举办“全国首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乡镇企业对接暨产品展览会”(以下简称“对接展览会”)。通过建立一个科研、教育单位与乡镇企业面对面交流的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效的服务。对接展览会将委托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接展览会的宗旨
    建立沟通产学研之间联系的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交流,从而提高乡镇企业应用高新技术的能力;展示、销售乡镇企业品牌产品,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11月底或12月初,会期5天。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三、参加单位
    重点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农业企业;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四、举办方式及相关要求
    对接展览会以市场运作方式举办。承办单位将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宣传报道,征集和发布有关信息,筛选、确定重点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成果供应和乡镇企业的科技需求,并邀请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对接展览会。
    为了保证对接展览会的成功举办,请你们协助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在系统内外特别是对市、县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乡镇企业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尽可能以省(区、市)为单位组团参会。
    有关对接展览会的各项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
    
     附:《全国首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乡镇企业对接暨产品展览会实施方案》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全国首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
    与乡镇企业对接暨产品展览会实施方案

    
    一、成立全国首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乡镇企业对接暨产品展览会组委会及办公室
    (一)组委会
    主任:甘士明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
    副主任:王文德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秀忠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委员:有关省区市乡镇企业局局长
    (二)办公室
    主任:贾廷灿 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处长
    成员:张乃权 北京佳兴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天宝 乡镇企业发展中心农产品加工服务部
     张 祥 北京佳兴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彭国显 北京佳兴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全国首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乡镇企业对接暨产品展览会实施细则
    (一)主办单位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
    (二)承办单位
    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北京佳兴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上海世昊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11月底或12月初。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五)对接展览会宗旨
    1.建立沟通产学研之间联系的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交流,从而提高乡镇企业应用高新技术的能力。
    2.展示、销售乡镇企业品牌产品,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
    (六)对接展览会参展单位
    1.拥有适合应用于乡镇企业的科技成果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2.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鞋帽、电子、工业自动化等行业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推荐的乡镇企业。
    (七)拟安排的活动内容
    1.设立专馆,开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乡镇企业的对接活动。
    2.开展上述各类乡镇企业产品的展览展销活动。

3.举办由政府官员、科研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对接转化高层交流研讨会。
    (八)具体筹备工作
     1.组织开展宣传推介招商活动。
    (1)通过媒体发布对接展览会的有关信息并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

(2)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邀请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鞋帽、电子、工业自动化等行业的乡镇企业和相关的教学、科研单位参展。
    (3)派员赴各省区市与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企业进行联络洽谈。
     2.摸清科技成果的供求底数。

(1)信息收集。与从事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鞋帽等几大行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系,摸清已有的科技成果及转让、合作意向等情况;同时,与相关乡镇企业联系,摸清其在产品生产与开发中遇到的技术方面的困难与问题,以及对科技成果的需求情况。
    (2)信息发布。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或科研课题简介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征集乡镇企业的反馈信息;同时,将乡镇企业的科技需求信息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征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反馈信息。
    (3)初步对接。根据供需双方的反馈意见,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供应与乡镇企业的科技需求进行筛选和对接。
    (九)对接展览会现场布展及现场气氛的营造
     对接展览会主馆室外场地的布置:
     1.空飘气球8个,悬挂突出此次对接展览会主旨的标语。
     2.在农业展览馆大门设置彩虹门。
     3.条幅若干悬挂在展馆的醒目处。
     4.主展馆大门处,设贵宾题词处。
     5.主展馆内设置多媒体触摸显示屏,便于到会企业了解科技单位的情况和转让的项目内容。
     6.主展馆内进门处正面墙安装电视屏幕墙,用于介绍各参展企业的概况。
    7.主馆内场地上摆置各色鲜花造型,旨在形容乡镇企业花团锦绣,前程似锦。
    (十)参展费用
    国际标准展位:¥6300元/展期 9平方米(3mX3m)。(标准展位基本配置:三面展板,中文楣板,一张桌子,两把椅子,220V/10A单相电源插座一个,两盏射灯)。
     室内空地:¥600元/平方米(室内空地指仅提供相应面积之场地,不含其它设施)。
     会务费:¥500元/人(用于会议开幕式酒会、午餐、饮料、纪念品)。
    (十一)会场及会刊广告收费标准
     会刊是对接展览会交流资料,并将赠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会刊规格为210mm×285mm。凡参展单位均可免费刊登500字以内的文字简介。企业简介应有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稿件。
    会场及会刊广告收费标准:
    项目 价格(元) 项 目 价格(元)
    封面 18000 正 门 条 幅 6000/展期
    封二、三、扉页 10000 气 球 条 幅 6000/展期
    封底 12000 落地彩旗 10000元/展期
    彩色 内 页 4000 单拱门 4000元/展期
    黑白 内 页 2000 双拱门 6000元/展期
    门票 广 告 10000/2万张 花 篮 2000元/4个
    注:请于2004年10月20日前提供广告底片。
    (十二)参展程序
    1.拟参展企业应认真填写《参展回执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表格将随邀请函一起发出,也可从中国乡镇企业信息网(www.cte.gov.cn)下载。
    2.拟参展企业应于提交《参展回执表》后十天内,将展位费汇入组委会帐户,组委会将以款到先后顺序分配展位。
    3.组委会确认展位后,将提供《参展指南》,以协助参展单位做好展前准备工作。
    (十三)其他事宜
     1.有关对接展览会的具体问题,请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
     单位: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贾廷灿 张乃权 何万宇 杨 琳
     电话:010-64195057 010-82822898
     传真:010-64195044 010-82822880
     E-mail:jiatingcan@cte.gov.cn
     E-mail:jiaxingxiang@263.net
     2.拟参展的企业,请将展位费汇至对接展览会组委会的专设帐户,并在汇款单“汇款用途”一栏注明“对接展览会展位费”字样。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信息,将在中国乡镇企业信息网(www.cte.gov.cn)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