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批发布专业设计院和有资质的投资咨询

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管理,我委规定对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按照服务企业和提高效率原则,以提高我省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质量,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凡具备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质的机构可以填写《技术改造项目可研编制机构登记表》(见附件),并发至邮箱tzc@gdet.gov.cn,我委对其资格等级证书等材料核实后,将分批在广东省经贸委的网站上发布广东省内具有资质的可研编制中介机构名单。

 

附件:《专业设计院和投资咨询机构登记表》

 

 

二○○四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