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博会展务工作的通知
(中博会秘展字[2004]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贸工局)、中小企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发改企业[2004]1195号)精神,组委会秘书处于8月12日在广州召开了各省(区、市)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中博会筹备工作的措施。现根据会议形成的共识,以及秘书处研究的意见,就有关展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区布局
根据联络员会议大部分省(区、市)的意见,大会秘书处决定继续维持以省(区、市)组团,按行业划分展区的格局。整个展馆共设7个行业展区:
(一)玩具及工艺品展区(玩具、编织品、装饰品、礼品、办公用品、旅行休闲用品等);
(二)纺织服装展区(服装、家用纺织品、羽绒制品等);
(三)家居用品展区(家具、日用品、陶瓷、餐厨用品、制鞋、箱包等);
(四)五金家电展区(五金制品、家用电子电器、灯具灯饰等);
(五)食品、医药展区(食品、饮料、酒类、医药等);
(六)其它行业展区(信息通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环保和资源利用、产品深加工等);
(七)中小企业服务展区(融资担保服务及相关产品、企业文化及培训产品、物业管理技术及产品、物流技术及产品等)。
二、招展工作
(一)做好招展工作,是办好中博会的基础和关键,各地区要把招展工作作为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决心突击一段时间,做好深入宣传发动工作,千方百计完成组委会下达的招展任务。
(二)各省(区、市)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招展招商、组团参会的责任,主动会同当地发改委、工商局以及经贸、经协、商务等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广泛发动本地区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特色产品和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参展。
(三)各参展企业要在9月10日前向本省(区、市)代表团填报《首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报名表》(详见附件一)。
(四)各代表团要在9月15日前向秘书处展务组报送《首届中博会企业参展汇总表》(详见附件二),并附各参展企业的《报名表》(上述两个表均包括其电子文档)。空白表电子文档可在广东省经贸网和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网下载。
(五)展务组对各代表团上报的《汇总表》进行企业及产品分类统计后,按照行业布展的原则提出展位分配方案报秘书处审批后,在9月20日前向各省(区、市)代表团反馈《展位确认书》。
(六)各代表团要在9月30日前,按本团实际认购的展位数和每个标准展位68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统一将展位费汇至中博会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连新路办事处;账号:815714960928093001),并注明“中博会展位费”字样。
三、布展工作
(一)展馆和各专业展区的公共布展由展务组统一负责,并支付所需费用;展位的布展由参展企业负责,费用自理。
(二)需要进行特装的企业,须在9月30日前将特装方案(包括平面图、装修效果图和电路平面图、租用电箱容量、用电量、用水量等资料)报展务组。经审核符合展馆总体设计和会展中心的《布展规则》(详见附件三)后,方可施工。
(三)特装展位的布展日期为10月14日—17日,标准展位的布展日期为10月15日—17日,每天进馆布展时间为9:00—17:00,有关人员必须佩戴布展证或工作人员证方可进馆。
(四)布展单位进行特装需在规定时间之外加班、租赁标准展位配置的展具以外的其他展具、要求提供额外的服务,请直接与会展中心联系(联系人:苏灌恩),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10月17日上午10:00—11:00组委会领导对布展工作进行检查,12:00—16:00为各单位根据检查的意见进行整改,16:00—17:00由公安部门对整个展馆进行安检后封馆。
(六)布展单位需在展馆周边做宣传广告,须将方案报展务组审核后,再与会展中心联系。
四、展场管理
(一)各代表团必须切实把好产品入场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展场。如有发现,将由驻场的工商、技监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查处。
(二)各参展企业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展位,不得在展位内展示和销售与申报参展产品不相符的其他产品。如有违反,将由驻场的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查处。
(三)各参展企业的商业活动或宣传活动,只能在各自展位内进行,不得在公共区域和他人展位内进行。
(四)各参展企业要提倡文明促销,不得在展场大声喧华、叫卖和发出超过70分贝的噪音。
五、安全保卫
(一)参展企业在布展过程中,严禁明火作业,尤其严禁使用大型电切割机等工具。
(二)任何人不可携带易燃、易爆、腐烂变质和放射性及有毒物品进入展馆。
(三)各参展企业进场后,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与展务组签订《安全责任书》,各代表团要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配合展务组检查督促本团参展企业认真执行《安全责任书》有关规定。各团安全负责人的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及办公室电话,请于9月30日前报展务组。
六、展品运输
(一)为保证统一布展按时完成,参展企业的展品和展具务必在10月13日前运抵广州。
(二)各参展企业的展品可采用铁路、公路和航空货运等方式进行运输,具体做法是:
1、铁路运输。各地需由铁路运输的参展展品,应统一办理铁路集装箱运输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采用铁路零担货物运输的方式。为便于管理,各省(区、市)应在当地指定的火车站装箱,并统一发到广州火车南站。需由大会协助提货的参展商,请与大会指定的展品运输公司--保昌物流有限公司驻广州办事处联系(地址:广州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8楼1805室;联系人:刘家俊、许慧贤;电话:020-83316209, 83316291;传真:020-83315172;电邮:berguangzhou@baltrans.com),办理委托提货手续,相关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
2、公路汽车运输。要在大会开幕前6天(即10月12日)与展务组联系,接洽有关车辆进入市区、布展进馆等事宜。自运展品的汽车,须办理货车准行证并需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进入广州市区的展品运输汽车,必须遵守广州市的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的指挥;进入展馆的汽车,必须服从展务组委托的工作人员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和指定区域停放。
3、其他运输方式。小件精细展品的运输,可采用航空货运、速递等其他运输方式。
(三)展品运抵展馆后,需临时停放保管,请与会展中心联系,并办联相关的临时保管手续。回运展品所需的包装物,可向展务组申请办理临时寄存手续,寄存费用由企业自理。
(四)展务组委托保昌物流有限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及广州花城会展中心,为各地参展商提供展品运输的配套服务,包括运输、装卸、中转、仓储进仓、保管、保安看护、出仓、清点货物,以及起重、装卸机械租用等,所需费用由参展企业负责。
七、展务组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一)展务组下设四个小组
1、综合小组:代表秘书处负责展务组内各小组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省内外组团工作;负责展务组上报秘书处的文件;负责展务组与秘书处各组的联络工作。
2、招展小组:负责招展计划的制定和招展资料的印发;负责组织协调省外及省内招展工作并催收展位费;负责参展企业的资料收集、分析及统计工作。
3、宣传布展小组:负责与展馆签订租赁合同;负责开幕式方案(含主席台、背板、会场等)及第二套方案(如遇上雨天启用)、大会入口门楼、行业展区、服务业展区、特装展位设计方案的审核、报批及实施;负责展位分配方案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负责跟踪落实展馆周边环境整治和宣传(含展馆内气氛宣传);负责展场管理、展品运输和仓储工作;负责展馆的安全、消防、卫生工作。
4、产品监督小组:严格把好展品入场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负责受理专利侵权、商标侵权、产品质量等方面投诉的处理;负责维护展览秩序,禁止私下买卖、转让展位。
(二)各小组联系方式
组 别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办公电话 备 注 综合小组 组 长 陈夫(兼) 广东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 调研员 83135826 负责省内外组团工作 副组长 费明福 省私营企业协会 副秘书长 85587030 林 沛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工程师 83396563 组 员 梁颖基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高 工 83396563 余贝欣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助 工 83378957 蔡小敏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法律部 律 师 37601597 招展小组 组 长 陈慧君(兼) 广东省经贸委综合处 调研员 83133281 主要负责招展工作 副组长 梁荦辉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处 副处长 83133319 孙明远 广东省经济投资促进会 副秘书长 87304515 组 员 方初生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主任科员 83133429 张庆灵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助 工 83396563 陈宪民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会计师 83351788 吕 涛 广东省经济投资促进会 职 员 87300542-317 宣传布展小组 组 长 许霞(兼)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 任 83353307 负责布展 副组长 曾润志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副主任 83353364 曾 卫 广东省经贸委交通处 主任科员 83133310 负责展品运输 崔海涛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高 工 83396563 负责布展 罗晓光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工程师 83353379 组 员 张作军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工程师 83353395 陈永鸿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工程师 83396696 伍妙婵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助 工 83353379 彭 强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助 工 83353379 产品监督小组 组 长 关永光(兼)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管处 调研员 85587026 负责受理专利侵权、商标侵权、产品质量等方面投诉的处理 副组长 陈曦帆 省知识产权局 主任科员 87612158 杨 磊 省技术质量监督局 主任科员 84237400 陈世芳 省工商联经济科技与信息部 部 长 83331955 组 员 冼雅儿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助 工 83378957 王红伟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助 工 83354040
(三)展务组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经贸委902室,
联 系人:林 沛、张庆灵
电 话:020-83135887、83133281、83133429 13622812777(林 沛)
传 真:020-83135886、83135851
电子邮箱:info@smegd.gov.cn
LINPEIXP@126.COM
ZHANGQL@GDSME.COM.CN
以上通知,请贯彻。
附件一、首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附件二、首届中博会企业参展汇总表
附件三、《广州花城会展中心布展规则》
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二OO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