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粤乡企〔2004〕14号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

重点企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的通知精神,今年继续开展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的推荐范围、条件和程序等仍按农业部《关于评选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的通知》(农企发〔1999〕4号)的要求办理,请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企业名单(最多2个企业)报我局技术进步处,由我局确定申报单位后才转告有关市局通知企业填写《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申报表》等有关申报材料。

二、我局接受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一式二份)的截止日期为10月29日。

联系人:方初生

联系电话:020-83133429

传真电话:020-83135851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编:510030

 

OO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