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粤经贸技术〔2004〕502号


关于公布广东省装备制造业

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粤发〔2003〕16号文)提出的“省重点扶持20家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要求,我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粤经贸技术〔2004〕285号)制订的程序和办法,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专家评审、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公示等程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认定了20家“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金属制品业(1家):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通用设备制造业(3家):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机床厂有限公司;

三、专用设备制造业(含医疗设备)(5家)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深圳市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3家):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五、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家):广州白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六、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

认定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是省委、省政府发展和振兴装备制造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指导、服务和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粤发〔2003〕16号文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把20家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振兴我省装备制造业。

20家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整合资源,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充分运用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广东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经济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