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东经贸考察团赴海南考察

进行项目推介对接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5〕2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经协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各有关企业和协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9+2”政府领导共同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精神,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率团考察海南省。为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推动粤琼两省间的经贸合作,我委决定组织广东经贸考察团赴海南省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目的

了解海南省的市场需求、经济发展情况和投资环境,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加大两省产业对接力度,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的有效途径,为广东党政代表团访问海南准备一批签约项目。

二、考察时间及地点

考察时间:3月9日至3月11日

考察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报到时间和地点:3月9日下午5时前到达(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团领导及成员

考察团总人数约100人,由省经贸委一名副主任担任团长,部分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大集团、部分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副团长,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罗房枢副处长担任秘书长。

成员组成:一是各地级市的经贸局、经协办结合本地区对外拓展的情况,组织有意向的企业参加,其中珠三角地区的经贸局(委)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10家企业参团;二是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集团由分管投资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带队,组织下属约5家企业参团;三是省工业、流通业部分龙头企业分管投资或采购的副总经理;五是有意向在海南开拓医药、物流、商业房地产、酒店及餐饮业、水产及农产品加工的优势民营企业负责人。

我委将根据企业报名的情况,拟将考察团分成工业制造组、商贸流通服务业组、基础设施组、综合(含地市经贸)组等四个对接洽谈组。

四、考察行程安排及内容

第一天(3月9日、星期三)

下午:乘机赴海口市;

晚上:住海口市。

第二天(3月10日、星期四)

上午:参加海南(海口)投资环境暨重点项目推介会,随后两地企业分行业对口交流对接;

下午:统一组织参观海口相关企业或企业代表自行洽谈对接项目;

晚上:住海口市。

第三天(3月11日、星期五)

上午:返回广州(企业代表可自行考察洽谈)。

五、考察费用

考察的直接费用自理,公共费用由代表团承担。

住宿费:单住:300元/人·间,二人合住:150元/人·间。

  费:100元/人·天。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发动组织各行业的企业参团时,要突出发动水海产、矿产资源深加工;绿色农业、生态药业、资产重组、商贸物流服务业(含商业房地产)和环境保护等七大行业的企业参团。

(二)为便于与海南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进行交流洽谈,各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要事先掌握了解本市企业与海南的合作意向,特别是去年首届泛珠三角经贸洽谈会与海南签定的项目履约情况。

(三)请参团代表按附件要求填写后于2月28日前传真到省经贸委,并请所有参团人员准备足够的名片和有关企业资料,以便交流时派发。

(四)在分组对接洽谈时,考察团将指定一名或二名召集人负责组织团员到场洽谈交流,各位团员不能以任何理由缺席。

(五)考察期间,请团员不要中断考察或随意离团,如交流洽谈中有合作意向的,可在统一活动结束后,再自行安排洽谈。

(六)参团人员原则上统一乘同一航班。

联系人:罗房枢(020-83133279)

      绩(020-83133374)

    范海龄(020-83135810)

  真:(020)83133274

 

附件:广东赴海南经贸考察团报名回执

 

 

                         二OO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