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俄罗斯中国中小企业纺织品、

服装展览会的紧急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5〕27号)

 

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经贸局(经贸委)、省丝绸集团、省外贸轻纺控股集团、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国中小企业纺织品、服装展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4〕2324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促进中俄贸易的健康发展,推动我省纺织服装行业开拓俄罗斯及远东出口市场,达到宣传广东、展示广货形象、扩大广货影响、促进粤俄合作的目的,省经贸委决定牵头组织广东代表团于今年6月赴莫斯科参加中国中小企业纺织品、服装展览会(以下简称“展览会”)。

为尽快启动组团,我委委托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于1月25日向我省各地服装协会(商会)、重点服装区镇和企业发出了组团通知,从目前报名情况来看不是很理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我省发来尽快落实展务工作的通知,省有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批复。为抓紧做好组团工作,落实任务,各有关市经贸部门、协会要加大力度,积极作好组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展览会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具体承办,全国将有27个省市(自治区)组团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副主任欧新黔同志担任组委会主席。

二、我省组团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委托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和广东莫斯科经贸代表处(省物资集团外经处)具体承办。广东代表团团长由省经贸委领导同志担任,副团长由省财政厅、省丝绸集团、省广新轻纺控股有限公司、省服装协会、广州服装协会的有关领导担任;代表团下设秘书处(设在省服装服饰待业协会内),具体负责组团和展务会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鉴于本次展览会具有政治与经济的双重意义,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国家分配我省展位共40个(不含深圳),为了完成展位任务,我省的展位分配方案如下:广州市10个;佛山市8个;东莞市6个;中山市4个;珠海市1个;惠州市1个;潮州市2个;汕头市2个;汕尾市1个;揭阳市1个;省丝绸集团2个;省外贸轻纺控股公司2个。希望各地有关经贸部门、协会和企业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我省组团方案(详见附件一)和展位分配计划要求,尽快组织企业参加,并请于2月25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传真报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代表团秘书处,传真:020-87650812。

广东代表团总联络员:杨城(广东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副处长)。

四、各地有关经贸部门、协会和企业要挑选有实力、有品牌、有信誉、有质量的中小企业参展,并对展位进行认真的设计,对展品精心筛选,充分体现出我省纺织、服装业的发展水平和地方特色。

五、有关参展参会的具体事宜,请与以下部门联系:

1、展务综合组(设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内)

联系电话:020-87690408、87692977、87619835

联系人:穗明、谢继宏(招展)、陈伟斌(布展)

  真:020-87650812、87615536、87619535

2、会务外事组(设省物资集团外经处内)

联系电话:020-83837613、83837315、83709811

联系人:叶海鸥、潘筱楠、邹学林

  真:020-83837613、83837315

组团筹备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请直接与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联系。

联系电话:020-83133374、83133373

联系人:陈绩、杨城

  真:020-83133274

 

附件:1. 广东代表团组团方案

      2. 工作日程表

 

 

OO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俄罗斯中国中小企业纺织品、服装

展览会广东代表团组团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国中小企业纺织品、服装展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4〕2324号)文精神,特制定广东省代表团组团方案如下:

一、展览会时间

2005年6月16日——19日(布展时间:6月15日——16日中午10:00前)

二、展览会地点

莫斯科·全俄展览中心(AREC

三、展览会规模

展出面积5000平方米(约550个标准展位)

四、广东团组织机构

1、团  长:(广东省经贸委领导)

2、副团长:(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丝绸集团)

          广新轻纺控股有限公司

           刘岳屏(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会长)

           姚蓉宾(广州市服装行业协会会长)

           潘筱楠(广东莫斯科经贸代表处主任)

3、代表团下设秘书处暨二个工作组:

秘 书 长:刘岳屏(兼)

副秘书长:禤穗明(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吴穗强(广东莫斯科经贸代表处首席代表)

1)展务综合组:组长:禤穗明(兼),副组长:谢继宏(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负责参展参会的组织发动,展位分配、设计统筹,展品筛选、发运、展场活动安排,国内筹备工作的统筹协调等。

2)会务外事组:组长:邹学林(广东物资集团外经处副处长),副组长:叶海鸥(广东物资集团外经处科长)。负责对外事务的组织协调,布展工程,聘请翻译和时装模特,食宿、交通安排及洽谈交流等的策划安排,协助办理护照及签证等事宜。

五、组团要求

1、广东代表团主要以参展企业为主,参会企业为辅。各市、各有关协会和省直属企业,要充分发动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实力较强、信誉好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参展,同时要注意发动有意向开拓俄罗斯及东欧地区纺织服装市场的中小企业参展参会。

2、每个报名参展的企业,要保证有1人参团;报名参展和参会的企业,要有该企业负责出口或市场营销的负责人带队;各市经贸局或中小企业局,如本地区参展参会企业达到4家以上的,可增派一名熟悉行业业务的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带队。

3、广东代表团的规模约120人,秘书处将根据各地和省直企业报名情况分若干个分团,采取在秘书处统一组织和指挥下,各分团分级管理的模式运作,力求和谐统一,有序高效,确保成功。

六、展览内容

包括:棉毛麻、化纤、丝绸、合成纤维等纺织品、面料辅科、布匹、纱锭、非织造衣料;

毛线、毛毯、窗纱窗帘、床上用品、毛巾制品、长短袜、针织品、地毯、毛皮、皮革等;

西服、套装、时装、外套、休闲服、运动服、晚礼服、童装、毛衣、内衣、居家服等各种服装、成衣及服装配饰、配件。

七、展览要求

1、展位分配方案如下:广州市10个,佛山市8个,东莞市6个,中山市4个,珠海市1个,惠州市1个,潮州市2个,汕头市2个,汕尾市1个,揭阳市1个,省丝绸集团2个,省外贸轻纺控股公司2个(详见附件1)。

2、布展方式原则上要求特装,尽可能利用展场的平面和空间,立体式、敞开式布展,充分反映出我省纺织服装业的发展水平和地方特色。广东代表团的展区在统一的区域内,总体形象的布展由代表团秘书处负责,各分团参展企业的布展,由各企业自行设计并制作,同时将效果图在开幕前交秘书处展务综合组审定后,统一由会务外事组委托莫斯科当地展览公司进行布展施工。

八、收费标准

1、标准展位费(3×3m)人民币21000元/个,包括:三面展板、地毯、楣板一块、一桌二椅、二盏射灯、一个电源插座;如展具不够,可通过展会承办单位另租,费用自理。

2、光地费:人民币2100/平方米(最少36平方米),不含任何展具和电源。但可租赁,费用自理。

3、运输费:国家有适当补贴,费用及发运办法另行通知。如展品在现场售出,参展企业必须按照俄罗斯海关规定缴纳相应关税。

4、人员费:28000元人民币/人。其中包括:国际机票费、境外食宿(境外停留12天)、境外市内及城市间交通费、商务考察费、保险费、签证费、邀请费、公杂费、报名费(2000元人民币/人)等。

九、报名办法

请各市经贸局、有关协会、省属有关企业于1月29日前按《参展申请表》(附件2)和《参展人员报名表》(附件3)认真填报,传真并发送电子邮件到秘书处展务综合组。传真号:020-87650812,电子邮件:gdgarmet@126.com

《参展人员报名表》正本,请用特快专递信封寄:广州市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2016房广东物资集团外经处收,邮编510050。

十、其他事项

请参展参会企业将认购的展位费于2月15日前汇至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银行账号,开户行:广州市工行庙前支行,账号:3602001009003832349,开户名: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2月28日前将参展参会人员费(含报名费)汇至广东物资集团银行账号,开户行:工行市一支行,账号:3602000109000655543,开户名:广东物通有限公司。汇款单必须分别注明“纺织服装展展位费”和“纺织服装展人员费”字样,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收款单位,以便及时查询。

    本方案未尽事宜,将另文通知。

 

附表:

1.展位分配计划表

2.2005年莫斯科“中国中小企业纺织品、服装展览会”参展报名表

3.2005年莫斯科“中国中小企业纺织品、服装展览会”参展人员报名表

 

 

广东代表团秘书处

OO五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