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整规办《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粤整规办[2005] 号)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省直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整规办“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整规办发[2005]3号)要求,我省拟制订《广东省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现将全国整规办《关于印发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简称省保知办)、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力度,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报省整规办(省保知办)和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二、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国整规办的统一部署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99号)要求,突出广东特色,精心组织、精心策划,认真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各项工作,特别是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汕头等重点地区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省整规办、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员单位为主办单位。
三、及时填报活动项目。省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并于3月5日前填妥《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项目表》(简称《活动项目表》)报送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87680592、87682461、87683937(传真)],以便汇总制订我省的总体活动方案。
附: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员名单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德立(副省长)
副组长:游宁丰(副省长)
雷于蓝(副省长)
宋 海(副省长)
成 员:
刘晓捷(省经贸委副主任)
郑少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黄永智(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彭 平(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王业群(省文化厅助理巡视员)
彭海斌(省工商局副局长)
任小铁(省质监局副局长)
马光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中铎(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廖小勉(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梁树声(省法制办副主任)
王福成(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建强(省法院助理巡视员、民三庭庭长)
张祥海(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