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典型材料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5〕3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按照黄华华省长等领导关于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我省将于今年4、5月份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密锣紧鼓地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做好循环经济典型示范点的宣传。因此,要求各市经贸部门根据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提供1-2个本辖区内具有示范意义的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典型,包括以“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指导的工业园区、各行业的清洁生产典型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等。典型材料要求以A4纸格式统一装订,一式三份于今年3月24日前报送省经贸委电力资源处。

联系人:陆宇民

  话:020-83133257

  真:020-83133335

E-mail:liangj@gdet.gov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