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粤经贸电力资源〔2005〕143号


关于印发2005年电力运行及煤炭油品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广电集团公司、省粤电集团公司:

根据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我委制定了《2005年电力运行及煤炭油品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本市、本单位2005年工作要点,并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及时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市、各单位2005年工作要点请于3月5日前报送我委。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5年电力运行及煤炭油品管理工作要点

 

2005年我省能源供应形势十分严峻,保障电力、煤炭、油品供应的任务十分艰巨。保障煤电油供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强化监测手段,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大对煤电油运的调节力度,全力以赴应对紧张状况,为我省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基础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源挖潜,保证电力供应

(一)加快电源、电网建设

积极参与修订调整“十五”电源项目建设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促进我省电力发展。

密切跟踪落实2005年计划投产的电源项目,做好电力电量平衡计划。重点落实夏季用电高峰前计划新增的200万千瓦西电、250万千瓦煤电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技术改造项目

抓好电网主网建设及城网、农网等配网的技术改造。加强电网维护,保证安全稳定运行;继续抓好今年12项重点电网建设项目,重点抓好广州等重点城市电网项目,抓紧粤东电网建设项目的落实以及有关电源项目接入系统工作;抓好城市配网的建设、改造和扩容。

(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对电力调度监控,保证调度“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严肃调度纪律,保证调度命令畅通。做好负荷预测及电力平衡,做到限电不拉路和避免计划限电。

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团结协作、优化运行方式,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保证省内主力电厂稳定发电。

要充分调动地方电源顶峰发电,决不允许出现一方面机组停机备用,另一方面拉闸限电的现象。

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

协调南方电网公司继续发挥大区域资源配置的优势,争取西南电、三峡电按计划足额供我省的基础上,根据系统需要增加送我省的额度。

(三)加强电力运行调控力度

坚持每月生产调度会制度,进一步发挥每季度的经济运行分析会和电力分配工作会议的效能,及时协调解决经济、电力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加强监测分析、综合协调。密切关注供需形势变化动态,严格执行电力运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保持信息交流畅通,及时做好供需平衡组织调控。

(四)强化需求侧管理

制订我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制定周密完善的计划错峰用电方案,提高电网负荷率。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优势企业用电的合理需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差别电价措施的落实力度,遏制高耗能用电的上升势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要严格控制用电甚至停止供电。

进一步完善错峰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把停电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深入推进农电体制改革

做好关于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下发《50个代管县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核定方案》和《广东省代管县供电企业员工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协助各代管县政府制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组织供电企业员工参加竞争上岗考试,竞争未上岗的职工做好分流安置工作。

进一步处理好清产核资相关问题。制定《广东省50个代管县供电企业非电网资产剥离处置办法》;对初步选定的18个代管县供电企业办理第一批资产移交工作;按照《关于印发50个代管县供电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广东省50个代管县供电企业清产核资结果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综合协调,力保煤炭供应

(一)规范协调制度

不断总结和完善各项协调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协调效率;加强对外协调,密切与国家有关部门、兄弟省市的联系,建立良好协调关系;与北方港口、煤矿建立互访及信息互通机制;与交通部水运司共同召开南北航线座谈会,为企业提供交流平台、规范南北航线运输秩序、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并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落实煤炭资源

密切注意煤炭定货新动向,敦促我省电力企业与煤矿签订中长期购煤合同,提高合同的兑现率。

引导企业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外合作等市场手段,广开煤源。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北方港口或铁路沿线开设收煤场,将堆存和中转向省外延伸,稳固供应链。

(三)建立煤炭应急调度储备基地

尽快建立“煤炭应急储备调度基地”。组织对建立“煤炭应急储备调度基地的可行性”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方案报省政府。

(四)改造设施,提高通过能力,优化运输结构

协调督促广州港西基码头改造工程,促成粤电集团参与阳江港建设,支持广铁集团和韶关钢铁集团进行铁路专用线改造,协调铁道部解决车皮紧张问题;研究探讨茂名水东港三万吨级煤炭码头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协调铁路、港口、重点物资用户开设专列,构建多式联运通道。

(五)加强海运市场调控,确保海运煤炭通畅

合理引进运力,保障供给,将运价降低至合理区间;依托重点耗能大户,积极发展省属海运集团,提高一次能源海运能力,形成竞争局面;协调电厂和重点企业与船公司签订中长期运输合同,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协调,确保油品供应

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油品供应力度;协调铁路等部门保障油品的运力;协调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增加在我省资源投放量,同时保持畅通的进口及自采渠道,保证我省的油品供应。

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许可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市场准入标准,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成品油经营许可的规范实施。

完善我省成品油仓储企业、“十一五”加油站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真正做到遵循规划,依法行政。未完成规划制定的地市,要在4月15日前必须完成规划的制定和上报工作。

做好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功能和作用。按月对我省成品油市场运行进行分析并及时上报全国信息系统网站,进一步完善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系统,使其成为加强市场管理和运行监测的重要工具。

四、利用价格杠杆调节能源供给

在全国油品供应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反映,争取允许计划外自采及进口的成品油按保本的原则顺价销售,增加我省吸引市场资源的能力并抑制消费。

尽快建立我省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促请国家发改委尽快制定我省燃煤机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尽快规范及落实已出台的油电浮动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燃油机组油价浮动补贴,尽力调动地方燃油机组顶峰发电。

调整峰谷电价的比价,并逐步将峰谷电价政策由大工业推广到普通工业及商业用户,通过需求侧管理降低峰谷差。

五、实施外向型能源战略

争取国家调整煤炭、油品进出口政策,通过关税及税收调整等措施限制出口,鼓励进口,并将广东作为调整煤炭进口关税政策的试点。

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省外、国外能源基地。引导企业通过参股、联营等多种渠道参与国内外煤炭、油气、电力资源的勘探开发,与省外或国外能源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资产纽带控制资源,拥有资源供应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