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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经贸函〔2005〕196号

 

关于印发2005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为推动全社会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我委制定了2005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本市2005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并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认真贯彻,狠抓落实。

各市2005年工作要点于3月31日前报送我委。

 

                        二OO五年三月七日

 

2005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2005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全方位开展以循环经济为主题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机制,逐步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

把增强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忧患意识作为全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点,围绕“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主题,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和舆论监督,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活动。提倡建设节能型社会,在全社会开展“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的活动,要求省直机关和各市经贸系统起带头表率作用。

做好资源节约培训工作,将资源节约教育贯穿于各个层次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中,制定培训规划,加强节约教育,不断提高资源节约的技术服务水平和执法监督水平。

二、依靠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

按照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从体制、政策、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低资源消耗、高附加价值的产业和产品,降低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限制和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产品),依法坚决关闭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生产线。要围绕节约能源来开展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及装备。

启动和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搞好节能、节水产品认证,提高产品能效水平,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选购节能、节水型产品。建立并完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和全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三、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全面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依照《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提出的“实现三个100,建立一套机制”目标要求,加大政策、措施配套,引导企业重视清洁生产,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继续抓好队伍建设,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宣讲班赴21个地级市宣传工作,抓好清洁生产企业审核认定工作,表彰清洁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单位,开展“3个一”工程(即一个企业一年完成一项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事项),举办一期清洁生产技术交流会。

四、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筹备召开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和研究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我省《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一般机制的综合法、有关促进绿色购买的法规,建立个别废弃物回收利用专门法等;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标准规范,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毒化工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建立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和再利用标识制度等,使我省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加强对循环经济工作的指导。发展循环经济思路指导“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把循环经济发展与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局面;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统计和核算制度;继续搞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以企业、园区、全社会三个层次,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来规划建设全省循环经济体系。

从投资、价格、资金、技术方面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从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支持等方面对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节能、节水产品推广的鼓励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持。

规范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以循环经济指导园区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按专业化、市场化要求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推进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产品。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促进我省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广东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及相应的机构,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

五、全面开展政府节能计划

加强政府机构节能,有效地节约能源、降低政府行政费用开支。通过政府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产品和设备,全面提升全社会的节能水平。

全面开展政府机构能耗状况调查,研究制定政府机构节能政策,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机构节能机制,并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六、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宏观指导

各市、各部门在研究制定“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重大项目时,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指导把资源节约、降低消耗列为重要内容;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制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节水、节约土地等专项规划;各市制定本地区资源节约活动方案,明确2004-2006年的资源节约目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扶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

七、完善法制建设,强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切实抓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土地管理法》、《水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及国办发〔2004〕30号、粤府办[2004]80号等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抓紧制定有关配套政策、规章和标准,逐步建立起适合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资源节约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节能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