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5〕15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05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转化应用我省工业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落实《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04年修订)》,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产业竞争力。珠江三角洲地区项目必须属于鼓励发展类项目,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项目必须属于改造提高类和鼓励发展类项目。

(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确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重点扶持方向,发挥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鼓励和示范作用,引导企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投向,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原则,加大对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的扶持。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完善申报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强化科学论证;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在地区相对平衡基础上,加大对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扶持,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

(四)重点支持我省境内利用民间资本投资兴办的民营企业,包括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优先支持财务制度健全、经济效益好、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项目不予安排。中小企业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五)优先扶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及有发展前景、技术含量高、税收和就业贡献程度大,2004年1月1日以来已经开工建设并且在2005年底前建成的项目。产业集群企业必须是所在县(区、市)重点产业集群2004年税收前十名的中小企业,项目的技术水平达到产业集群和产业优势所在地的领先水平。

(六)不重复支持原则。2004年以来得到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挖潜改造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二、安排重点

(一)技术改造项目

1、加快发展县域经济。重点扶持县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发展资源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工业,围绕主导产品生产配套部件、加工品牌产品,培育发展特色经济和配套经济,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工业结构,提高工业化水平。

    2、加快推进产业转移。按照《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04年修订)》和《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的要求,加快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和东西两翼转移,把珠江三角洲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品牌、资金等优势与山区和东西两翼资源、成本优势结合起来,开展资源型合作、生产型合作、科技型合作。重点扶持珠江三角洲与山区及东西两翼共建产业转移园区内的企业和属于《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04年修订)》中鼓励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转移的产品。

3、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以加快产业集群地产业升级为目标,重点扶持珠江三角洲已获国家有关部门授牌(或命名)的专业镇、拟列入省产业升级示范区,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主要产业集群和具有产业优势地区的中小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开发生产新产品,加快培育“小而强、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专”的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

(二)技术创新项目

1、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加快珠江三角洲向山区及东西两翼产业转移,重点支持县域优势企业和珠江三角洲与山区及东西两翼共建产业转移园区内的中小企业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开发生产新产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科研院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实行产学研联合开发,支持中小民营企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3、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以加快产业集群地产业升级为目标,重点扶持珠江三角洲地区已获国家有关部门授牌(或命名)的专业镇、拟列入省产业升级示范区,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主要产业集群和具有产业优势地区的中小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开发生产新产品。

4、加快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重点支持“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主要出口农产品、优势农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项目,优先扶持列入省政府表彰的2003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农业部命名的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或地级市及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县级以上重点扶贫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地方项目。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联合报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查、择优、汇总后行文上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

      2、省直项目。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集团下属民营企业项目,由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集团审查后行文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其他省直事业单位(含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下属民营企业项目,由省直事业单位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审查、择优、汇总后行文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

(二)申报项目数量

按在地方、省直单位相对平衡基础上,适当向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倾斜的原则,确定各市和省直单位可以申报项目数量(见附件1)。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集团可各报1项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技术改造项目

1)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联合(或省直单位)上报文件(含汇总表,见附件2)。(2)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3)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2005年4月底企业财务报表。(6)银行信用等级证明。(7)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必须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8)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提供项目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凭证和结息单(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编文件号的有效贷款承诺函;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提供自筹资金有效凭证。(9)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凭证或证明。(10)企业认为其他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材料。附件2、3、4同时提供Excel软盘。

2、技术创新项目

1)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联合(或省直单位)上报文件(含汇总表,见附件5)。(2)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6)。(3)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见附件7)。(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2005年4月底企业财务报表。(6)银行信用等级。(7)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必须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8)企业认为其他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企业近年科技获奖证书等)。附件5、6、7同时提供excel软盘,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提供word软件。

(四)具体要求

     1、加强沟通与合作,做好项目推荐上报工作。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安排原则、安排重点和申报要求,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要求,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做好项目的审查汇总上报工作。要注意做好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严格把握申报项目质量和数量,不得借工作之便损害企业利益,不得变相增加企业申报成本。

2、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特别要对上报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缴税证明以及项目实施前后税收、利润等相关指标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文件签发人为上报项目责任人。所有材料均需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去年申报但未得到资金支持的项目,今年可继续申报,材料需重新上报。项目材料一式三份,两份送省中小企业局,一份送省财政厅。

    3、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一律统一行文上报,并对不同类型项目分别进行汇总,分别集中制作软盘。汇总表按项目重要性顺序排列。本通知在省经贸委公众网(www.gdet.gov.cn)和省中小企业服务网(www.gdsme.com.cn)上公布,相关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4、各地所有项目均需在6月10日前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联合一次行文上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逾期上报、超过规定数量上报、补报以及材料不齐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为便于省有关部门了解掌握全省产业集群发展情况,请各地级以上市在上报项目同时,报送产业集群情况表(见附件8)和产业集群优势企业情况表(见附件9)。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兰亚平(技术改造项目),电话:83135850;方初生(技术创新项目),电话:83133429。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林晓红,电话:83170255。

 

附件:

1.    2005年各市可上报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数量表

2.    申请200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3.    200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

4.    200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5.    申报200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汇总表

6.          200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7.    200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

8.    广东省产业集群情况表

9.    广东省产业集群优势企业情况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广东省财政厅

OO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