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
粤整规办〔2005〕10号
关于印发省整规办职能、职责和
内设组责任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
为进一步加强整规办内部建设,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责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办的工作职能、职责和内设组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省整规办职能、职责和内设组责任制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职责以及内设组责任制如下:
一、职能
(一)承担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向省政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
(二)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治本工作的落实。
(三)承担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日常工作,推动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合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四)承办全国整规办和省委、省政府、省整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职责
(一)承担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及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市场整治联合行动和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建议。
(三)处理群众有关整规工作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协调解决整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和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政策法规。
(五)研究起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治本工作的落实;
(六)推动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合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七)掌握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向省整规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组织、指导全省各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考核工作。
(八)向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组织、指导全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宣传教育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组责任制
省整规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在省整规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专项整治和法规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对整规办主任负责,各组组长分工负责,做到上下联动,既分工又合作,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综合组:负责文秘、档案、简报和网络等工作。
1、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指示精神,研究、起草年初工作方案和会议讲话稿。
2、掌握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进展情况,草拟报告,向全国整规办和省整规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工作要点和总结。
3、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功经验;编辑简报、季报和有关专题报告;及时更新整规网页内容。
4、做好会议记录、收发文登记、电子文档和文件的管理工作。
5、做好办公室设备的申请配置、会议、差旅报帐等事务性管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组:负责来信(电)投诉,大要案查处,专项督查等工作。
1、提出开展和巩固各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建议。
2、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市场整治联合行动和专项行动,协调解决整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检查、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4、办理上级督办和督查,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等督办工作。
(三)法规组:负责建立和完善整规工作制度,信用体系建设、保护知识产权、培训和对外宣传等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政策法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和完善整规工作制度和评价预警体系。
2、研究、起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治本工作的落实。
3、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
4、组织、协调和督办重大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件。
5、做好我省整规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组织整规工作责任制考核、宣传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