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 

 

粤整规办〔200512


关于对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点地区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省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见国办发[2004]67号、粤府办[2004]99号),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迅速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为总结交流经验,做好下阶段工作,根据整规工作安排,我办(省保知办)与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牵头,从省公安厅、工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成员单位抽人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省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汕头、惠州、珠海、江门、肇庆等保护知识产权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省政府汇报。具体如下:

一、督查内容和方式

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来(去年10月份以来)的总体情况,包括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或建议等;抽查一至二个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比较突出的县(市、区)和加工、贴牌生产企业(或营销市场)。

主要采取听情况汇报、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察看、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

二、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安排

督查从本月27日开始,77日前结束,711日前向省政府呈报督查报告。具体行程安排(见附件1)由各组组长定。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做好督查和开展自查工作。

(二)未列入省督查的市和单位要做好自查工作,并于78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整规办。

 

 

                                                           OO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