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中国

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514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贸工局),广州经协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企业集团,省流通龙头企业、有关民营企业:

由商务部、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一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将在长春市举行。该博览会是吉林首次举办的大型国际性区域综合博览会,共分商品展洽、投资洽谈、专业国际会议三大内容。大会组委会预计届时参会客商将达20000多人,其中国外客商2000人以上。

根据张德江书记以及黄华华省长、游宁丰副省长的批示精神,我省决定组成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由我委负责组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团宗旨

由于时间关系,此次组团参会不参展。通过参会,进一步巩固合作成果,跟踪落实去年8月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东北三省考察洽谈时,我省与吉林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借助“东北亚博览会”的平台,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契机,进一步了解吉林省的市场需求、经济发展情况和投资环境,引导企业寻找合作商机,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加大两省产业对接力度,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的有效途径。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592---6

地点:长春市国际会议展中心

三、组团规模及要求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总人数约为150人左右,团长由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汤炳权担任,副团长由广东省经贸委副主任刘晓捷以及部分省属企业、有关民营企业担任。代表团下设秘书处,具体组团工作由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负责。

各地市、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相关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参团,要强调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团的积极性。具体安排:

1、请广州经协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惠州市经贸局(贸工局)由一名局长或副局长带队(主任或副主任),各组织10家本地区对外合作能力强的企业参团;

2、请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集团一名领导带队,并组织属下3—5家企业参团;

3、请省流通龙头企业组织投资或采购人员参团,请有关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团。

4、其他地级市可根据本地区企业对外合作以及结合去年8月本市签约项目进展的情况,组织参团企业。

5、参会期间,我省拟组织与吉林省的对口项目推介洽谈会。

为了有针对性的安排企业面对面的进行对口洽谈,代表团秘书处根据报名情况。拟将考察团分为工业、基础设施(含房地产、电力、能源、交通)、农业商贸、地市经贸组四个

进行对接。为确保此次组团参会取得实效,各地及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先行组织企业赴吉林考察、接洽。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部门尽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发动有关企业参团,抓紧做好组团的准备工作。联络员名单于725前传真我委。

2、考察费用自理,有关的活动安排及会务等待代表团秘书处与吉林方商定后,再另行发文。

3、请各地级市经贸委(协作办、贸工局)以及有关省属企业要按照去年8月份我省与吉林的签约项目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形成简要的书面报告(包括成功和失败的典型例子、合作的主要特点、合作存在问题等)于820前传真我委。

4、为了汇总签约合作项目,请各市经贸局(贸工局、协作办)要收集统计今年以来本市企业与吉林的签约合作项目,并按表格的内容填写,于820前传真我委。

5、请参团代表按参团回执的要求填写后于815前传真到省经贸委,并请所有参团人员准备足够的名片和有关企业资料,以便交流时派发。

联 系 人:杨柳春  朱晓燕

联系电话:020-83135810

    真:020-83133274  83133375

 

 附件:

 1.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吉林联络员名单回执

 2.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吉林报名回执

 3. 广东省经贸代表赴吉林签约项目申报表

 4. 2004广东——吉林签约项目明细表

 

 

 

                           OO五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