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文 件
粤经贸工业〔2005〕689号
关于要求梅州市第三批关闭煤矿
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煤矿企业: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第三批煤矿的公告》(梅市府〔2005〕27号)对5家煤矿企业依法予以关闭,终止煤炭生产活动。现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请列入梅州市关闭煤矿第三批公告名单的煤矿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向省经贸委(工业处)办理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手续,填写《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煤矿企业开采现状报告及实测图件、煤矿企业关闭产生的安全隐患报告及防患措施和动用、注销及剩余储量报告。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我委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需申请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名单
二OO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
需申请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
煤矿名称 |
法人代表或 负责人 |
煤炭生产许可证号 |
备注 |
1 |
平远县富发煤矿 |
王奇汉 |
X19120600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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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华县潭下镇桐坑口煤矿斜井 |
陈苑明 |
X191204005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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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华县煤矿楠山平峒 |
李胜亿 |
D19120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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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五华县煤矿陈天坑斜井 |
李胜亿 |
D19120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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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华县煤矿沙桐排斜井 |
李胜亿 |
D19120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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