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省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粤经贸技术〔2005756)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2005年省财政预算挖潜改造资金将安排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对全省以及全行业有重要服务作用的监测、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于今年四月向各有关单位发出《关于申报2005年省财政预算挖潜改造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粤经贸技术〔2005240号),要求各市各有关单位以十大“双优”工程为重点,申报对全省产业优化升级有重大带动作用以及符合《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04年修订版)的鼓励发展和改造提高类项目。在各市各单位按要求报来的项目中,已有一批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省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选项工作,请还没有上报项目的单位抓紧做好项目上报工作,项目必须符合粤经贸技术〔2005240号文的申报范围,同时属于服务全省以及全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主要要求重申如下:

一、具体申报原则和范围

原则是:公共服务、集中资源、发挥效益、避免浪费。

范围是:

1、以十大“双优”工程为重点,符合《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04年修订版),对全省重点产业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

2、必须是面向全省、全行业性的服务平台项目。

二、申报途经

项目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和财政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和材料,由各地市经贸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审查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属项目由主管的省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和资产经营公司审查汇总后上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格式和目录按《关于申报省挖潜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函》(粤经贸函〔2003524号)要求编写,有关表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企〔2004140号)要求办理。上述文件及表格可以从省经贸委公众网上“技术改造”栏目内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gdet.gov.cn)。

已按照粤经贸技术〔2005240号文上报的同类项目有效,无须再上报。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于1015日前2005年省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经贸委:王婧   电话:83133268

        省财政厅:林晓红    电话:83170255

 

省经贸委  省财政厅

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