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贸工作调研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5〕20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为确保完成今年全省经贸工作任务和省政府领导提出的目标,研究制定明年经贸工作思路,促进“十一五”期间省与各市工业商贸产业发展的衔接,根据游宁丰副省长的指示,我委定于10月至11月,由委领导分头带队赴各市开展经贸工作调研。主要调研内容是:今年工业商贸经济发展情况、第四季度主要工作措施、明年经贸工作主要思路,以及工业商贸“十一五”规划情况等。具体调研时间和参加人员由各组另行通知。请各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按调研提纲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材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