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和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533)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安排好2005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服务体系、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原则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为核心,通过专项资金的引导和鼓励,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营造中小民营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简化环节,强化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三)坚持依法理财、用财有效的原则,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四)积极扶持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在考虑地区协调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向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倾斜,并鼓励和引导大中专和职业学校以及发达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中小企业服务,加快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步伐。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综合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符合当地中小企业迫切需要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支持各地中小在线信息服务网的建设项目。

2)项目要求:正在实施或者计划在20066月底前实施完成的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主要是综合服务机构,即经政府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或是按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粤经贸(中小企)〔20046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由当地政府指定的有关单位。

2、人才培训项目。

1)培训内容,包括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重点是创业辅导、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宏观经济管理、专项劳动技能、信息化、融资、信用担保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等内容。

2)培训对象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和综合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

3)培训项目必须是2004年以来省直有关大中专学校、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服务机构等单位组织实施的免费培训项目。

4)培训项目实行事后补助,即只补助已完成的培训项目,尚未开展的培训项目不予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主要是:培训场租、资料费、教师授课费和学员住宿补助等。

5)项目申报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综合服务机构。

3、产业集群集聚地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主要是提高和扩展技术服务能力的软硬件建设(不含基建工程)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即在产业集群集聚地开展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单位,包括各地纳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在产业集群集聚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研发试验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加工中心、检测认定中心等。

3)项目申报条件:

①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面向产业集群某一技术领域或符合集群内企业发展需求的服务项目,体现开放性、公共性和较广泛的服务覆盖面;

B、项目内容、考核目标及任务明确,可操作性强,组织措施和实施方案科学可行;

C、必须是已开工,并且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D、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解决关键共性技术、推进产业技术升级或扩大吸纳就业等方面,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②申报项目所在的产业集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建设规划,符合环保要求,有利于特色产业的进一步聚集、升级和发展;

B、集群内特色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导向,特色产业产值、企业数量及就业人员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聚集度,即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特色产业产值:珠三角地区10亿元以上,其他地区5亿元以上;就业人员数:珠三角地区10000人以上,其他地区5000人以上;集群内企业数(包括制造企业数、配套企业数和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的产业集群。

③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20031231前成立的法人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B、是集群内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唯一或者主要依托单位,或是集群内中小企业技术支持服务体系的主要组成机构;

C、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业绩,服务优良,效果突出,内部管理和服务收费规范;

D、已经为集群内25%以上或超过50家的企业提供或开展技术支持服务;

E、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技术开发和试验、技术交流与合作(包括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服务、技术援助和诊断、技术咨询服务、对技术项目的开发进行评价和指导实施、产品研发和设计、产品试制和检测、信息化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为主的技术支持服务机构;

4、有关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其他项目。

(二)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1、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项目。

(1)对2004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总额超过800万元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的风险准备金补助。

(2)正常开展业务、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均可申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项目。

2、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到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开展担保业务的专项风险准备金补助项目(以下简称为在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开展担保业务的专项项目)。

1)申报条件:2004年以来为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担保机构可申报。

2)各担保机构向项目所在地的地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项目。在两个以上地级市均有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的,应分别向有关市申报项目。

3、有关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其他项目。

三、申报方式

(一)地方项目:由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审查汇总并行文上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

(二)省直有关单位项目:已纳入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担保体系的省直有关单位的项目,直接报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

四、项目申报数量

(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综合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①省级各综合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可各报1项;

②山区和东西两翼各市、县(市、区)根据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实际情况可择优各报1项。

2、人才培训项目。

省直有关单位开展的培训项目可报1项;各市开展的培训项目择优填报4项。

3、产业集群集聚地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各市按照产业集群集聚地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上报项目,通过严格审核,择优扶持。

(二)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1、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项目。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均可申报。

2、符合在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开展担保业务的专项项目,均可由担保机构向项目所在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上报文(含汇总表,见附表12。除人才培训项目填报附表2外,其他项目填报附表1);

2、各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表3)、《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表》(见附表4);

3、综合服务机构附政府编制部门的批文或当地政府指定为综合服务机构的批文复印件和项目实施方案;

4、人才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加填《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表》(见附表5)、《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见附表6),并附举办培训班的通知、报到签名表(复印件)、有关培训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及省、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培训的委托函或证明。

5、产业集群集聚地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项目所在产业集群集聚地的《产业集群情况表》(见附表7),项目实施单位填写《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情况登记表》(见附表8),并提供①不少于10家受服务企业接受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技术服务合同、检测(检验)报告、鉴定验收证书或受服务企业的证明等材料;②项目实施单位上一年度及近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其他对项目的审核有帮助的材料。

(二)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1、上报文(含汇总表,见附表9);

2、各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表10)、《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表》(见附表11)、《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受保企业情况表》(见附表12)。

3、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有关年度的担保贷款查询记录或证明,如贷款卡打印记录等。

(三)服务体系项目与担保体系项目可以统一行文上报,也可以分别行文上报,但不同专项的项目要分别汇总。申报材料一式3份,两份报省中小企业局,一份报省财政厅。其中的所有表格由上报部门统一用Excel格式制盘一并上报。

六、上报时间

20051118前一次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

各市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实地核实,文件签发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材料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市当年申报的所有项目。

本通知在省经贸委公众网(http://www.gdet.gov.cn)和省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 www.gdsme.com.cn)上公布,企业可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和下载申报表格。

联系人:

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孙海扬,电话:02083135841;韩仲明,电话:02083135846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林晓红,电话:02083170255

 

附件:

1.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2.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训项目汇总表

3.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

4.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表

5.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表

6.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

7.产业集群基本情况表

8.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情况登记表

9.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10.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

11.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表

12.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受保企业情况表 

 

 

                  OO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