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粤经贸〔200588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要求和我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部署,经省政府同意,请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切实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并研究提出明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和成效,量化各项指标

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的7项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内容应包括各项量化指标。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妥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研究存在不足,提出明年工作安排

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明年的工作安排要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建设和谐广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对明年工作安排的指导,结合实际,研究不足,提出本地或本单位的工作思路。

三、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总结和深入调研,加强科学决策能力,提出明年工作安排,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治乱减负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的书面材料于1125日前报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所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抄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治理公路三乱督查队办公室。

联系人:黄紫华  

联系电话:020-83135840     真:020-83133350

电子邮件:huangzihua@gdet.gov.cn

 

附件: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代章)

 OO五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做好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减负〔200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国务院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克服困难,狠抓落实,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推向深入,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基础上,研究提出2006年本地区、本部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

    l、开展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工作的进展情况;

    2、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的情况。包括加大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的情况;

    3、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力度的情况。包括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的情况;

    4、深入开展“三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的情况。包括查处“三乱”案件的情况;

    5、健全制度和做好立法工作的情况;

    6、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以及落实有关工作经费的情况;

    7、当前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治理整顿措施建议。

    二、2006年工作安排的基本要求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一年,同时也是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第十年。因此,研究2006年的工作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形势下,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措施。要继续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开展源头治理为重点,以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在认真总结十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治理整顿工作的思路,不断开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

    三、做好总结和安排工作的具体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做好今年的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安排。通过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改进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企业治乱减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总结和安排的书面材料于12月上旬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公安部、交通部和建设部。

    附件:

  一、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情况统计表

    二、2005年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情况统计表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2005年      

    取消向企业收费项目情况 

    查处案件情况 

         

  其中涉及非公企业 

   

其中涉及非公企业 

 

 

 

 

查处案件

受处理人

查处案件

受处理人

    (个) 

  (万元) 

    (个) 

  (万元) 

(件) 

 (人) 

 (件) 

(人) 

        


          说明:1、取消向企业收费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摊派和罚款。

              2、查处案件包括涉车乱收费案件。

 


附件二:

2005年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05年   

取消向机动车辆收费 

整顿撤并道路站点情况 

2002—2005年累计撤并道路站点情况 

查处涉车乱收费案件 

项目

涉及

合计

公路收费

城市道路

其他检查

合计

公路收费

城市道路

其他检查

查处案件

处理人数

涉及金额

 

金额


 

站点

收费站点

站点


 

站点

收费站点

站点

数量


 


 

(个)

(万元)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件) 

  (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