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特别贡献单位和先进单位表彰的决定

(粤整规办〔200538)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党委宣传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整规办、中央宣传部等十个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整规办发〔200515号)要求,我省各地区、各部门统一领导、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掀起了一轮诚信兴商的热潮。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诚信兴商工作,净化我省商业环境,建设信用广东,省整规办会同省委宣传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综合评价,选出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作出特别贡献单位和先进单位,并决定对这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推动“诚信兴商”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2005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特别贡献单位和先进单位名单

 

 

省整规办  省委宣传部

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广东省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特别贡献单位和先进单位名单

 

一、       特别贡献单位名单:

广州市整规办

二、       先进单位名单:

1、     东莞市整规办

2、     潮州市整规办

3、     韶关市整规办

4、     清远市整规办

5、     汕尾市整规办

6、     佛山市整规办

7、     汕头市整规办

8、     湛江市整规办

9、     阳江市整规办

10、 惠州市整规办

11、 河源市整规办

12、 珠海市整规办

13、 茂名市整规办

14、 梅州市整规办

15、 云浮市整规办

16、 人民日报社华南分社

17、 南方日报

18、 广东电台

19、 广东电视台

20、 广州电台

21、 广州电视台

22、 新快报

23、 信息时报

24、 广东电器市场有限公司

25、 佛山市兴华商场有限公司

26、 湛江海田建筑装饰材料综合批发市场

27、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28、 广东省营销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