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在韶关召开

 

 

 

 

 

 

经省政府批准, 5月30日,省安监局和省经贸委联合在韶关市召开了“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会议传达了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精神,对我省煤矿瓦斯治理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由省政府林英副秘书长主持,省安监局胡建昌副局长在会上提出了我省贯彻全国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省经贸委温国辉副主任从加强行业管理、配合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角度强调了五点意见,副省长游宁丰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游宁丰副省长要求,各产煤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煤矿安全、经济效益、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煤炭需求持续旺盛的形势下,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要狠抓煤矿瓦斯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防范措施,特别要落实派驻督导组制度,对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严格进行评估,限期完成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等措施;加强对煤炭瓦斯防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第二,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加大力度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抓好瓦斯治理的同时,下决心把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整合现有资源,引导煤矿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经营的路子;依靠和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煤矿安全的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小矿。

第三,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责任。煤矿所在地政府要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因管理不严、督查不力,造成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80号令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及时结案,依法追究责任,使有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处。

会议还交流推广了韶关花拉寨煤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尤其是瓦斯防治方面的经验。该公司是一家煤炭年产量稳定在15万吨的高瓦斯矿井,自1984年以来,连续21年杜绝了瓦斯事故。

                                                               来源: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