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中 小 企 业 局

 

 

粤中小企〔20065


 

关于报送发展民营经济总结材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为总结交流我省发展民营经济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已指示今年上半年适当时候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为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请你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本市自2003年以来发展民营经济的情况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提出今后的发展思路、工作重点和落实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参考提纲见附件1);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推荐1-2个典型单位或者典型企业,并形成书面材料(推荐参考范围和条件见附件2)。

 

请各市于2月底前将总结材料和典型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

 

联 系 人:陈文泉、许轩凯

联系电话:8313580883133224

电子邮箱:zxqzhc@gdet.gov.cn

    真:020-83135859

 

附件:1、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和经验总结材料参考提纲

2、典型单位和企业参考范围和条件

 

 

OO六年二月八日

 

附件1

 

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和经验总结材料参考提纲

 

 

一、2003年以来本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有关数据用2005年与2002年对比分析。具体内容:

 

(一)民营经济发展势头,主要指标增幅与其他类型经济的对比,占当地GDP比重的变化;

 

(二)民营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其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规模实力及贡献的情况,尤其是得到省财政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变化情况;

 

(三)外向型民营企业的发展势头,进出口总额增幅,在当地实施外向带动战略中所起的作用;

 

(四)民营企业资本运作力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情况,拉动当地社会经济投资所发挥的作用;

 

(五)民营经济为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在扩大城乡就业所发挥的作用;

 

(六)民营企业在加快产业集群崛起,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二、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做法。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12个配套文件的主要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地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情况;

 

(二)如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施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扶持效果怎样;

 

(三)如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四)如何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协调发展;

 

(五)如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如何尊重民营企业家,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地位;

 

(七)在解决民营企业“三难”(融资难、用地难、立项难)等问题中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等等。

 

三、对“十一五”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

 

附件2

 

典型单位和企业参考范围和条件

 

 

一、开创民营经济工作新局面典型单位的范围和条件:

 

(一)制定和贯彻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得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快服务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发展民营经济排忧解难,取得明显成效;

 

(三)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培训工作成绩突出;

 

(四)其他工作表现突出。

 

二、典型民营企业范围和条件:

 

(一)规模大、效益好、信誉高、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自主创新、外向带动、机制创新成绩突出;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氛围;

 

(四)在提供就业、参与国企改革表现突出;

 

(五)对各地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六)其他表现突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