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参加陕西省政府在
广州举行第十届西洽会陕西
合作项目推介会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6〕26号)
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市经贸局(经贸委、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企业集团,省重点流通龙头企业,有关重点民营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名单如下):
陕西省政府定于
请广州市协作办组织10家企业参会,广州市经贸委组织10家企业参会;请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市经贸局各组织8家企业参会;
请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企业集团由分管的负责同志带队,并组织属下5家企业参会;
请省流通龙头企业派分管对外合作的负责人参会;
请省商业联合会、省私营企业协会、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省食品行业协会、省医药行业协会、省机械行业协会、省轻工行业协会、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省建材协会、广东省家电商会由负责同志带队并组织本协会有关会员企业参会。各单位的参会人员名单于
省经贸委联系人:杨柳春020-83135810
传 真:020-83133274
附件:陕西合作项目推介会参会回执
二OO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