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乡 镇 企 业 局
粤乡企函〔2006〕4号
转发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关于举办全国
乡镇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关于举办全国乡镇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农企产函〔2006〕10号)转发给你们。你们按通知要求组织乡镇企业家报名参加。有关报名事宜请直接与中国乡镇企业研究院办公室联系。
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举办全国乡镇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农企产函〔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乡镇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乡镇企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我局决定今年继续举办全国乡镇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农业部命名的全国乡镇企业家和全国大中型乡镇企业经营者。
二、主要内容
1、乡镇企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乡镇企业与县域经济;
3、乡镇企业家素质与能力;
4、战略管理与资本经营;
5、体制创新与企业管理;
6、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7、信用管理与乡镇企业发展。
三、授课专家和研修方式
1、主要授课专家
刘树成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
韩 俊 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教授
汤 敏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教授
魏 杰 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 伟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温铁军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教授
2、研修方式
采用专题报告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宏观指导与微观操作相结合。每期内容各有侧重,主讲教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研修班计划
2006年全国乡镇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安排如下:
1、大 连
2、桂 林
3、乌鲁木齐
五、有关组织工作
研修班具体由中国乡镇企业研究院负责,各省(区、市)乡镇企业局安排专人负责本省企业家组织工作。对未参加2005年培训的企业家,各省要按照计划统一考虑,分期安排,确保每期参加人数。请各省负责人在每期开班前10天将参加研修人员及带队同志名单报中国乡镇企业研究院办公室,有关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电话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产业处:(OlO)64192710、64192072、64192717
中国乡镇企业研究院办公室:(010)64191686、65008628
传真:(01O)64191689
通讯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中国乡镇企业研究院办公室(邮编:l00026)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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