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跟踪落实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

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情况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64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协作办)、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重点企业:

 

20057月“9+2省区人民政府联合在成都召开了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第二届“泛珠洽谈会”),取得丰硕成果,我省组织庞大的经贸代表团参加了会议,并取得显著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历届大型经贸活动的惯例,为了全面掌握和检查我省在会上签约项目的履约进展情况,我委决定对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签约项目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就去年第二届“泛珠洽谈会”“各分团履约情况跟踪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1)所列的项目(包括上台签约和未上台签约的所有项目),认真对照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以分团为单位实事求是地填报《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进展情况普查明细表》(详见附件2)、《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和《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进展汇总表》(详见附件4)。

 

二、各单位在填好上述统计表的基础上,形成对落实签约项目履约情况的文字报告,分析履约和未履约项目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并举出典型的例子。对已落实的项目,特别是实业投资类项目和合作金额较大的项目,要说明所产生的实际效益及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对在建和尚在洽谈的项目,要说明预期的完成日期及需要省里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未履约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吸取的教训。履约情况报告连同附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于410日前报我委市场建设处(电子邮箱:  scjsc@gdet.gov.cn传真:020-83133274)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第二届泛珠洽谈会履约项目的情况跟踪,进一步加强与签约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签约项目的具体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切实把签约项目落到实处。

 

四、做好“泛珠洽谈会”的跟踪检查工作,是进一步实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区域合作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和发展我省大型经贸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量,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五、为了总结和借鉴成功经验,吸取教训,全面了解各单位的跟踪落实情况,我委将对各单位的签约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呈报省政府,同时通报各市、各有关单位。

 

联 系 人:陈绩、杨柳春

联系电话:020-8313337483135810

    真:020-83133274

 

附件:

1.

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各分团履约情况跟踪项目明细表(按分团划分)

 

2.

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进展情况普查明细表

 

3.

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情况汇总表

 

4.

 

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履约进展汇总表

 

 

OO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