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6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省有关单位:

现将《2006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培训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含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下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素质,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  邓承红

联系电话:020-83133435

 

                         OO六年三月十五日

 

2006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以及《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5年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意见》(粤中小企〔20063号),为指导2006年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员工的素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培训网络基本完善。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或者示范机构的认定要考虑地区合理布局,原则上每个地级以上市有1家(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和有产业集群的市其数量可适当增加)。各市也可以根据实际建立起适合当地需要的培训网络。

(二)初步培育出若干重点课程及与之相适应的师资队伍。重点培训课程应是当前中小企业有普遍需求、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有教学基础、符合培训内容发展方向的课程。师资队伍应是由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尤其是实战型的专家组成。

(三)形成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培训格局的形成应适合中小企业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在内容上,既有政策性的,也有业务性的;在渠道上,既有公益性的,也有商业性的;在时间上,既有短期的,也有中期的;在形式上,既有面授式的,也有远程式的;等等。

(四)有5%以上的中小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受益。总体上要有5%以上约23万户中小企业派人参加过由政府直接资助的培训或者由政府资助的培训机构(项目)组织的培训,其中政府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强企业、重点企业等原则上都要有人参加过。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在地域方面,以产业集群地、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区)镇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在企业方面,以政府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强企业、重点企业为重点;在内容方面,以宏观经济政策、现代企业管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投资融资、信息技术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和通用劳动技能为重点;在受训人员方面,以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员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专业人员为重点,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员工以提高劳动技能、服务机构专业人员以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

(二)明确责任。开展中小企业培训,涉及政府部门、培训机构、企业和员工,为此应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政府部门应在做好培训规划、扫除政策性障碍、举办公益性培训和引导社会培训资源参与培训上多下功夫;培训机构尤其是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应充分发挥培训资源和经验优势,针对当地中小企业对培训的普遍和迫切需求,选定重点课程,健全师资队伍,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中小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一手抓培训提高,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经费、安排必要时间参加培训,一手抓扎根留住,要以人为本管理人才,采取措施适当提高人才薪酬福利待遇;员工应珍惜和利用企业提供的各种培训机会,做到需有所学、学有所用、用有所效,切实为企业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效益。

(三)方式灵活。培训方式的选择要考虑方便中小企业,可以是短期知识普及式的,也可以是中期强化训练式的;可以是集中面授的,也可以是远程培训的;可以是组织员工到培训机构集中培训的,也可以是培训机构到企业组织内训的。组织培训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围绕适合中小企业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和实施例如国际劳工组织创办与改善你的企业(SIYB等行之有效的培训项目,把培训与后续跟踪服务相结合。

(四)注重实效。要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是否已经被中小企业所了解和掌握、中小企业员工是否因参加培训提高了管理水平或者劳动技能、中小企业是否因派出员工参加培训直接或者间接提高了生产效率等作为每一个培训项目是否取得实效的判断标准。要注意对培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办没实效培训项目,缓办小实效培训项目,办好大实效培训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培训网络。一是加强培训资源信息交流。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全省培训工作座谈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建立联络员制度。通过网上中小企业培训服务平台,建立各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经常交流联系机制。二是完善人才培训服务平台。按照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中小企〔200449号)和《2005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粤中小企〔200514号)的要求,继续做好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机构和培训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力争每个地级以上市都有省认定的培训示范基地或者示范机构。三是做好社会培训资源信息收集、公布。配合广东省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实施,广泛收集全社会培训机构信息,并向广大中小企业公布。

(二)培育推广重点培训课程。一是总结、规范、提升若干培训重点课程。重点培训课程要重点在省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的现有培训课程中筛选,并须经专家论证、规范、提升,使之适合当前中小企业的普遍需求和符合中小企业培训内容的发展方向。二是提高重点培训课程师资队伍的质量。师资队伍的建设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重点在省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的现有师资中逐步筛选出较受广大中小企业欢迎、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尤其是实战型的专家来建设重点培训课程的师资队伍。三是支持重点培训课程的推广。通过政策倾斜支持、适时组织学习会和现场会推广、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大力推广重点培训课程及师资队伍。

(三)积极开展公益性培训。通过政府组织或者资助社会培训资源组织等方式,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免费或者部分免费的公益性培训。组织公益性培训,要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积极性),要评估可能带来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内容上,选择涉及面广、普及性、信息性、政策性的;在形式上,以选择短期面授为主。

(四)支持和引导社会培训力量参与中小企业培训。支持和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尤其是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培训:一是培训提高。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包括培训机构)专业服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水平和质量。二是总结推广。不断总结培训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规范和引导社会培训资源积极参与中小企业培训。三是政策支持。对培训机构实施的培训项目,省将择优给予财政补助(即事后奖励)。申请补助程序为:培训机构申报项目——省择优确定重点培训项目并下达计划——培训机构按计划组织实施——省审核实施情况后择优给予适当补助。申请省财政资金扶持的培训项目按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有关资金申报通知执行。

四、组织指导

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要以改善和提高你的企业为主题,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培训力量广泛参与,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中小企业培训。

省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对全省中小企业的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按照本方案要求重点实施好全省性的培训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指导培训机构实施好全省性的培训项目。各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中小企业培训方案,并重点抓好对当地政府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强企业、重点企业以及产业集群地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员工培训;尚未建立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或者示范机构的地级市,要组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积极申报,鼓励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培训。省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要根据自身的教学特色和专长,积极参与省重点培训课程及与之相适应的师资队伍的建设,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为中小企业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其他培训机构也应积极参与中小企业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