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粤经贸函〔2006935

关于征集我省餐饮与住宿业行业专家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412号),省经贸委负责全省餐饮业、住宿业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为进一步做好评定特级酒家和创建绿色饭店活动,加强对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提升我省餐饮业、住宿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水平,我委现征集广东省餐饮与住宿业行业专家。推荐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推荐原则和递交的材料

(一)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推荐加入;

(二)填报广东省餐饮与住宿业行业专家推荐表。

三、请于20061031日前将推荐表报送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联系电话:020-83135862 ;传真电话:020-83133349;电子邮箱:ltfwc@gdet.gov.cn 

附件:广东省餐饮与住宿业行业专家推荐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OO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