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粤经贸办〔2006〕80号
关于召开落实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
船舶生产企业检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广东省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目前,我省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的船厂自查环节已经结束。下阶段,将按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对各船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为了更好地落实此项工作,省经贸委会同广东省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定于
一、会议内容
1、介绍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情况;
2、布置船舶生产企业检查工作;
3、讲解检查内容、标准;
4、听取各部门落实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
2、会议时间:
3、报到地点:省经贸委招待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6号,电话020-83595020)。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主管船舶工业的负责人、广东省船舶检验局(具体人员自定)、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具体人员自定)。
四、参会费用
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请务必于
联 系 人:谢建发
电 话:020-83135993 83133479 83133478
传 真:020-83133347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 编:510030
附件:1、会议回执
2、广东省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船舶生产企业检查方案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