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第三届“山洽会”

项目履约和第四届“山洽会”

签约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6197

 

各分团:

为加快第三届“山洽会”签约项目履约情况填报和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紧对上届项目的履约反馈统计

第三届“山洽会”共有632个签约项目,截止1011,大部分分团已将上届签约项目的履约情况通过网上填报完毕,但还有42个项目未填报,涉及7个分团,分别是:中山分团17个,潮州分团3个,肇庆分团1个,农业分团9个,科教分团6个,物资分团5个,粤旅分团1个。

二、尽快完成履约项目的分析报告

各分团应尽快对第三届“山洽会”项目履约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并上报组委会项目组,详细内容包括上届签约项目履约跟踪的总体情况,履约率,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并举出个别典型的例子;特别是已履约的较大规模的生产型项目,要说明其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对本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对重点在建或尚在落实的项目,要说明预期完成日期及需要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未履约项目,要列举出例子,并说明其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吸取的教训。分析报告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以分团名义于1016日前报秘书处项目组(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

三、对本届“山洽会”拟签项目的填报要严格把关

为避免盲目签约、虚假签约,杜绝水份,本届“山洽会”签约项目的填报要做到“五不”:

一是新签约项目必须是正式合同或协议,意向性协议或合同不予填报并不得列入成果统计;二是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投资的项目不予填报;三是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属于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不予填报;四是涉及征用农田或土地的项目如未取得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的规划和许可证的项目不予填报,五是本地区市县区之间、珠三角市之间或与外省及港澳台地区的签约项目原则上不予填报。

新签约项目的合作时间为20061月起至开幕前。

四、抓紧时间认真按时填报项目

组委会秘书处项目组已在省经贸委网站上开通了“山洽会”项目签约和跟踪履约在线填报系统(网址:http://jmw.ecbest.com),各分团必须通过网上在线填报第四届“山洽会”项目申报和第三届已签项目跟踪履约系统的相关数据。

第三届“山洽会”履约情况的填报履约审核必须于1013日前填报完毕,履约报告1016日前报至省经贸委;

第四届“山洽会”新签项目的申报必须于1020日前新签项目审核必须于1025日前填报完毕,新签项目合同金额超过亿元以上的请将项目简介(不超过500字)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于1029日前发至省经贸委。

五、召开“山洽会”软件系统联络员培训班

为使各分团管理员熟练掌握“山洽会”软件系统的使用和操作,方便各分团在线填报各类项目,组委会秘书处定于1016日下午15:00在省经贸委12楼召开培训班(会期半天),各分团务必派出一名项目联络员或具体负责项目统计的工作人员按时参会,并请将参会回执于1013日前传真至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

联 系 人:杨柳春、何宇辉

联系电话:020-83135810

   真:020-83133274

E-mailscjsc@gdet.gov.cn

 

附件:培训参会回执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OO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