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整规办〔2007〕31号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党委宣传部、发改局(发改委)、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外经贸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广电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外汇局广东省内各中心支局,增城市支局,省内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全国整规办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27号)和有关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意见》(整规办发〔2006〕21号)文件精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厅、卫生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地税局、广电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省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委员会决定,自
现将《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成效。
附件:1. 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2. 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组委会人员名单
3. 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省整规办 省委宣传部 省发改委
省经贸委 省外经贸厅 省卫生厅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广电局 省物价局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
省贸易促进会 省企业联合会 省消费者委员会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