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粤经贸办〔2007〕100号
各市经贸局(经贸委)技术科(处),省级有关单位总经办:
根据省经贸委关于认定第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现决定于
参加人员:各市经贸局技术科(1人)和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企业(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地址:广州市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12楼107室(详见指引图)
时间:
请于
联系人:俞俊 王娟
电 话:020-87114521 871140973
传 真:020-87114697
附件:1.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训班回执
2. 指引图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