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

开展主题展览活动的通知

粤整规办〔200732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省宣传月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省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各项工作,统一形象,形成宣传合力,现将全国整规办《关于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开展主题展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地整规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省整规办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组委会,落实宣传月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紧落实。

二、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把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实效。

三、宣传月过后要认真总结经验,以“诚信兴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社会信用长效机制。

 

附件:1.光盘

      2.关于《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巡展电子文档的使用说明》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〇〇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