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减负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07
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
粤减负〔2007〕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将国务院减负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国减负〔200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开展企业减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涉企收费大检查工作,一并贯彻执行。
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黄紫华,联系电话:020-8313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