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学习班的通知
粤乡企函〔2007〕4号
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今年将启用新的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全国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07〕13号文)。新制度对旧制度作了较大修改,为使各级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做好2007年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我局决定举办一期学习班。有关通知如下:
一、时间:定于2007年11月20-22日,报到时间为
二、地点:广州市麓苑路36号省经贸委招待所
三、参会人员:各县(市、区)以上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一名。
四、内容:学习新统计制度,操演、熟习新报表软件,布置2007年度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等。
请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通知落实并组织好本市各县(市、区)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依时参加学习,于
广东省乡镇企业局
二OO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张莉莉,电话:020-83135861,传真:020-83135859,E-mail: xqzhc@de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