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信厅〔2007〕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2006年至2010年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6〕10号)精神,现决定开展2007年全省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重点抓好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农村信息化和社会事业信息化四大领域应用,以典型引路,分类指导,促进我省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已另文印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内容
  (一)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
  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3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04〕106号)的要求,本年度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的重点是运用信息技术改变传统产业。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制造业的信息化,二是现代流通业(第三方物流、GPS应用、RFID应用、连锁经营等)的信息化,三是企业和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支撑环境建设(如信用信息服务、电子支付和现代物流等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等。
(二)电子政务
  本年度电子政务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一是根据《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8号)要求,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进行行政审批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的项目;二是突破体制性障碍进行资源整合,推动政府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政务信息、行政业务、公共服务畅通的项目。
(三)农村信息化
本年度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重点:一是开展信息兴农工程、“金农工程”和信息“直通车”工程等涉农信息化建设,在农村农业、旅游和商贸等各行业信息化的典型应用,提高农村企业、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二是开展农村县、镇、村级的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大力推行政务、村务公开,便民信息服务,努力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进步;三是开展农村信息化培训,使信息化渗透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
  (四)社会事业信息化
  本年度社会信息化试点、示范单位的申报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公共事业单位,如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医疗保健、社会福利、交通运输、文体娱乐、图书馆、博物馆等机构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为社会大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在居民生活社区,开展社区信息化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的家政、餐饮、购物、医疗、维修等社区服务,或有关社区管理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社区管理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信息化应用单位,而不是信息化工程承建单位。
(二)申报示范单位的,其项目必须已通过验收或鉴定,并且已经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曾获得信息化试点的单位可视项目完善和行业应用情况申报示范单位。
  (三)申报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试点示范的单位,需经营状况良好,2005、2006年连续两年盈利,同时企业资金运作、资信状况良好。
  (四)申报电子政务试点示范的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电子政务工作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电子政务应用成效显著,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五)申报农村信息化和社会事业信息化试点示范的单位,需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人才、设备等资源配置能满足信息化应用的需要。
(六)申报单位在行业或同类型地区乃至全省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或试验效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体会在同类型地区或全省具有较大的推广意义或已经推广应用。
  三、组织实施
  申报单位需填写《广东省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申报书》。地方项目由当地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省属单位项目可直接报送。电子申请表格可从我厅网站下载(www.gdiid.gd.gov.cn)。有关单位请于2007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汇总后报送我厅(电话:020-83134258,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3楼,邮编:510031)。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申报书
     2、电子政务、农村信息化和社会事业信息化试点示范
       工程申报书



              二○○七年九月五日



 (联系人:张莉、薛洪,联系电话:83134279、83134258、83134729(fax),E-mail:xxcyt_zhangli@gd.gov.cn、xuehong@gd.gov.cn)